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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吉林省特色高水平学科首席负责人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表于:发展规划处 点击:

校内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我省特色高水平学科专业建设,全面提升建设质量,示范带动全省学科专业发展及整体水平提升,促进高等教育内涵发展,根据吉林省《关于推荐吉林省特色高水平学科专业首席负责人的通知》(吉教高〔20192号)的相关要求,现开展吉林省特色高水平学科首席负责人推荐工作。

一、设置要求

获批立项建设的吉林省特色高水平学科(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均须按建设项目类别设置首席负责人。每个学科设首席负责人1人。

二、基本条件

1.学科首席负责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一般在55周岁以下(院士、等特殊人才可不受年龄限制)。其中,一流学科(AB类)首席负责人应为博士生指导教师,优势特色学科(AB类)、新兴交叉学科首席负责人应为硕士生指导教师。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科学素养,学术端正、作风民主、胸怀宽广、敢于创新、乐于奉献;有较强的管理、协调能力,能团结和带领本学科团队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3.在所属一级学科领域有稳定的、特色鲜明的研究方向,科研教学能力强,学术造诣深,成果丰硕,在国内外有一定的学术地位与影响力。

4.具有学术远见,能准确把握学科专业发展趋势,在学科点申报、检查、评估,学位授权申报,专业认证等学科专业建设工作上做出重大贡献。

5.科研经费充足。正在主持国家或省、部级科研(教改)研究项目或重大工程技术开发项目。

6.原则上学校领导不担任学科首席负责人。各学科首席负责人不得兼任,学科首席负责人可以同时担任相关专业的首席负责人。

三、推荐程序及要求

学科首席负责人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组织遴选推荐。遴选推荐须按照民主、平等、公开、竞争的原则,坚持条件标准,坚持群众认同,坚持优中选优。

1.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经学科申报组织单位学术委员会审议并由党政联席会议确定1名拟推荐的学科首席负责人人选。

2.学校学术委员会进行审议,确认学科首席负责人推荐名单。

3.学科首席负责人推荐名单经校党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后报省教育厅审定。

四、报送材料

相关单位需填写《吉林省特色高水平学科首席负责人汇总表》(附件3)、《吉林省特色高水平学科首席负责人信息简表》(附件4),务必于2019171130前将纸质材料报送至鼎新A521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wangdianjun_324@jlu.edu.cn

五、相关说明及要求

1.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切实强化组织领导,做好统筹安排,严格推荐程序,努力提高推荐工作的质量和公信力。

2. 被遴选为吉林省特色高水平“一流学科A类”的学科中,我校列入国家双一流建设的11个学科(群)的学科首席负责人原则上由“双一流”学科首席执行人担任。

3.特色高水平学科首席负责人任期为5年,一经选定,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更换。若确需更换,需按上述规定程序要求确认后,报省教育厅备案。

联 系 人: 高全胜  王殿钧

联系方式:85166817 85168706

附件:

1. 吉林大学入选“吉林省特色高水平学科”名单

2.《关于推荐吉林省特色高水平学科专业首席负责人的通知》(吉教高〔20192号)

3.《吉林省特色高水平学科首席负责人汇总表》

4.《吉林省特色高水平学科首席负责人信息简表》

发展规划处

   201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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