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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大学学术委员会2016年度工作报告

发表于:发展规划处 点击:

 

    2016年,吉林大学学术委员会坚持行使对学校学术事务的决策、审议、评定和咨询权,进一步探索完善学术治理体系,加强学术组织建设和学风制度建设,着力推动学校学术繁荣和发展,圆满完成了本年度工作任务。

    (一)组织制定《吉林大学学术道德与学风建设委员会章程》,组建学风建设委员会

    组织制定《吉林大学学术道德与学风建设委员会章程》,并依据章程完成了学术道德与学风建设委员会的组建工作,成立了吉林大学学术道德与学风建设委员会。作为学术委员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之一,学风建设委员会不仅进一步完善了以学术委员会为核心的学术组织体系,也为学校更好地加强学风建设,有效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提供了制度基础和组织保障。

    (二)学习宣传教育部《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组织制定《吉林大学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实施细则》

    组织开展教育部《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制定《吉林大学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工作方案》。按照教育部《办法》要求,起草完成《吉林大学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实施细则》并发布施行,不仅为学校有效预防和处理学术不端行为提供依据,也进一步完善了学校学风建设工作制度。

    (三)做好学术委员会日常运行工作

    新组建物理学院学术委员会和原子与分子物理研究所学术委员会,对校学术委员会、3家学部学术委员会和5家学院学术委员会进行了委员退出和增补工作。

组织召开学术委员会会议,其中校学术委员会全体会议1次,通讯会议6次,校学术委员会主任通讯会议4次,在学科专业建设、人才队伍建设和学校规划等学术事务中充分行使了学术权力,有效推动了学校学术发展。

    (四)组织开展学风宣讲教育活动,严肃查处学术不端行为

    组织开展了2016年科学道德和学风宣讲教育专题报告会,邀请我校学术道德与学风建设委员会主任、“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卢革宇教授为学校2016年新入职的青年教师做了专题报告。依靠学术委员会和学风建设委员会,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做好涉嫌学术不端行为查处工作。通过正面引导和负面警示,进一步营造学校风清气正的学术氛围和育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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