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继教字【2020】29号
各办学单位:
《吉林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暂行)》于2020年6月22日经吉林大学第十一届学位评定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吉林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暂行)
继续教育学院
2020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