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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吉林省总工会《关于推荐评选2023年全国五一劳动奖和全国工人先锋号的通知》的通知

发表于:教育工会 点击:

各基层工会:

现转发吉林省总工会下发的《关于推荐评选2023年全国五一劳动奖和全国工人先锋号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请各基层工会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认真领会通知精神,开展好相关推荐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推荐评选范围和名额

根据《通知》内容,我校本次可以推荐评选的是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名额总共为2名,其中1名为在疫情重症救治方面贡献突出的医务人员。

二、 推荐评选原则和条件

根据《通知》精神,本次推荐评选应坚持面向基层、面向一线、面向普通劳动者。被推荐者一般应具有省级五一劳动奖章及以上表彰的荣誉基础。已获得全国五一劳动奖章的,原则上不重复授予。

三、推荐评选程序

各基层单位要根据评选推荐条件,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按照自下而上、逐级审核、充分酝酿、集体研究的方式进行推荐评选工作,推荐评选结果应经院级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后上报学校。学校工会在基层单位推荐结果的基础上,根据学校相关规定评选出我校最终推荐人选。

四、报送要求

1.材料要求:各基层单位需提交《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推荐表》《全国五一劳动奖章汇总表》和有关佐证材料(省部级表彰荣誉证书、荣誉奖牌(影印件)、表彰决定等),相关表格由院级党组织书记签字、加盖本单位党组织公章,方可报送至学校工会。

2.时间要求:各基层工会应于2月17日(星期五) 16:00前,将上述材料纸质版报送学校工会组织宣传部(中心校区鼎新楼C区531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yuyang1113@jlu.edu.cn。逾期未报,视为放弃推荐资格。

联系人:于洋、申春

联系电话:13944041107、15643048887

附件:

1.吉林省《关于推荐评选2023年全国五一劳动奖和全国工人先锋号的通知》;

2.《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推荐表》;

3.《全国五一劳动奖章汇总表》




                      工  会

                     2023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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