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党组字〔2016〕97号
医学部党工委,各基层党委(总支、直属支部):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选派机关优秀干部到农村任第一书记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15〕24号)精神和《吉林大学选派优秀干部到村任第一书记的方案》(校发〔2015〕154号)有关安排,经与通榆县委协商,通过个人申报、基层党委推荐、组织部和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会)审核、校领导审批等程序,确定中日联谊医院孙思文同志为驻村第一书记,赴白城市通榆县边昭镇边昭村开展定点帮扶工作,任期2年。
党委组织部
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会)
2016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