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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表于: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处 点击:

校人字〔2017192

校内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黄大年同志先进事迹重要指示精神,教育部近日印发了《关于开展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创建活动的通知》(教师[2017]7号)。根据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的推荐工作,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通过创建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组织引导广大高校教师和科研工作者以黄大年同志为榜样,心有大我、至诚报国,教书育人、敢为人先,淡泊名利、甘于奉献,把爱国之情、报国之志融入祖国改革发展的伟大事业之中、融入人民创造历史的伟大奋斗之中,从自己做起,从本职岗位做起,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智慧和力量。

二、基本条件

推荐的“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其团队成员必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注重加强教师队伍党的建设,重视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在“师德师风,教育教学,科研创新,社会服务,团队建设”五方面成绩突出,为学校教育改革发展稳定做出重要贡献。具体创建指标体系详见附件1

三、推荐名额

根据教育部工作安排,拟每年认定一批,2017年年底前认定200个“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2017年我校申报推荐名额为1个。请各中层单位积极组织符合要求的教师团队完成申报工作,并明确团队负责人和团队成员,每个中层单位限推荐1个。

四、相关要求

1.各中层单位按照“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的基本条件和创建指标,制定本单位工作安排、实施措施、奖励办法等,因地制宜地开展本年度的创建活动。

2.学校组织相关专家对“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的创建申报材料审核评议,按分配给我校的限额数择优遴选,上报教育部进行认定。

五、时间安排

(一)2017928日(星期四)-1020日(星期五)

1. 各中层单位自行组建评审专家组,其成员建议由中层单位学术委员会、教学委员会、学位评定委员会等委员或教师代表组成。各中层单位受理本单位“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的申报,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对于申报的教师团队成员如存在跨中层单位的,其申报材料的审查由团队负责人所在的中层单位负责。各中层单位应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对审查无异议的团队提交本单位评审专家组评议。

2.请各单位于1020日(星期五)下午下班前将本单位推荐团队的《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详见附件2)和本单位创建“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工作方案文字说明材料纸质版报学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处,同时上报加盖公章后的《申报表》电子版(pdf格式)和文字说明材料电子版。

(二) 20171023日(星期一)-1025日(星期三)

学校对各中层单位推荐的“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及其申报表在校园网上进行公示。

(三)20171026日(星期四)以后

学校评审,组织材料上报。

六、其他

1.教育部对认定为“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的,颁发牌匾和证书,并会同有关部门统筹加大支持力度,组织开展跨领域的学术交流、联合攻关、研修培训以及与地方产业技术需求对接等活动,加强团队突出业绩和典型事迹的宣传。教育部对认定为“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成员在申报“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等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2.学校对认定为“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的,将统筹加大支持力度,在人才队伍建设、拓展发展通道、承担科研任务、提供保障条件、加大激励力度、典型事迹宣传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

联 系 人:郭广建         卢慧英

联系电话:85167425

电子信箱:tso2@jlu.edu.cn 

办公地点:鼎新楼A641

 

附件:1.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创建指标

      2.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申报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处

                                 2017926   



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创建指标.doc 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申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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