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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吉林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2021年度年终结算有关工作的公告》的通知

发表于: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处 点击:
校人字﹝2021﹞323号
校内相关人员:
    现转发吉林省医保局《关于吉林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2021年度年终结算有关工作的公告》,相关内容如下:
    我省于2021年10月8日全省全域上线试运行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按照工作安排,决定于2021年12月31日18时—2022年1月3日8时进行医疗保障信息平台2021年度年终结算工作,此期间,将暂停吉林省直医保信息系统服务。
    一、系统暂停服务时间
    2021年12月31日18时—2022年1月3日8时,暂停吉林省直医保全部信息化服务。系统停机期间,吉林省直参保人员将不能进行信息系统购药、门诊、入出院、过方等操作。
    二、停机期间参保人员就医购药
   (一)停机期间在本地需门诊治疗购药(含普通门诊、生育门诊、门诊公务员、门诊特慢病、门诊特药、药店购药等)的参保人员,可到定点医药机构先使用现金支付,待系统服务恢复后,到就医的定点医药机构办理现金退费后重新办理医保收费。
   (二)停机期间在本地和异地须出院的参保人员,可提前办理出院备药或在系统启动后办理出院。
   (三)外省参保人员在系统暂停服务期间需就医购药暂无法提供直接结算服务,具体待遇结算方式需咨询参保地医保部门。
   (四)停机期间需办理异地就医、门诊慢特病等备案业务的,可采取网上或现场递交申报材料并人工审核方式办理,待系统重新启动后补录到信息系统。
    三、在院参保人员结转要求
   (一)结转期间在院的参保人员(含本地、异地)无需强制出院,可跨年治疗,相关待遇按参保地相关政策执行。如参保地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意外伤害保险及兜底扶贫涉及跨年度待遇政策调整,涉及影响参保人员2022年度待遇水平的,须参保人员自行决定是否办理出院。
   (二)住院按出院时间点计算待遇和累计年度,2021年占用医保额度较高或人员身份发生变更的参保人员自行决定是否办理出院。
   (三)需要出院且治疗未结束的参保患者须于系统停机前完成医保结算,同时可办理现金入院,在系统再次启动时办理现金转医保入院,不减免起付标准,转诊转院患者需重新办理转诊转院备案。

人 力 资 源 处
202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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