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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吉林大学主办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评估工作的通知

发表于:社会科学处 点击:
\r\n为落实《吉林大学进一步发展繁荣哲学社会科学行动计划》,加强我校主办的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的建设与管理,充分发挥其在我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中的重要作用,决定对我校主办的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进行评估,在评估的基础上进行调整。\r\n一、评估调整原则\r\n1.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通过评估促进我校主办的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增强办刊活力,提高办刊质量,突出办刊特色。\r\n2.采取定量和定性评估相结合的办法,在定量评估基础上进行定性评估。\r\n3.根据评估结果,对评为优秀的期刊加大资助力度,重点扶持建设;对评估不合格的期刊将限期整改或调整。\r\n二、评估范围\r\n我校主办的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史学集刊、人口学刊、现代日本经济、东北亚论坛、法制与社会发展和情报科学。\r\n三、评估时限\r\n评估时限为2001年1月1日至2003年12月31日。\r\n四、评估内容\r\n评估内容包括:办刊方向、学术导向、办刊特色、办刊条件、编辑队伍建设、依托单位对期刊的建设和管理工作等方面。具体内容详见《吉林大学主办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评估报告书》。\r\n五、评估程序\r\n1.参评单位填写《吉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评估报告书》。\r\n2.院学术委员会对参评期刊进行初评。\r\n3.社会科学处对《吉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评估报告书》、《期刊编校质量自查记录表》进行审核。\r\n4.由主管校长、学部学术委员会委员和主管职能部门领导组成专家评审组进行评估。\r\n5.专家组听取参评期刊负责人汇报,每人汇报20分钟 。专家提问,参评期刊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答辩。专家组根据具体情况打分,作出定性评价,评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期刊。\r\n6.专家组提出调整意见,并做出书面评估意见。\r\n7.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确定评估结果,并提出调整建议。\r\n8.将评估结果和调整建议提交校长办公会研究,落实调整措施。\r\n\r\n七、申报时间和办法\r\n1.10月25 日,参评单位从社会科学处主页(网址:http:// hssra.jlu.edu.cn)下载申报材料,进行申报。\r\n2.11月15 日,各单位将申报材料报送社会科学处。申报材料包括:\r\n(1)用A4纸打印的《吉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评估报告书》一式七份及电子版文档。\r\n(2)2003年出版的每期刊物的《期刊编校质量自查记录表》一式两份。\r\n(3)2001年1月至2003年12月间出版的样刊1套。\r\n(4)申报材料中涉及的有关资料和数据的证明材料(获奖证书、统计资料、检索报告和各项规章制度复印件等)。\r\n请各单位严格按照上述时间组织申报。\r\n联系人:张晓萌 办公电话:5167056\r\n电子信箱:xiaomeng@jlu.edu.cn\r\n\r\n附件:\r\n(1) 吉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评估报告书(2)期刊编校质量自查记录表\r\n\r\n\r\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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