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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04年度吉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的通知

发表于:社会科学处 点击:
文科各单位:\r\n为推动我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事业的发展,调动广大文科教师的科研积极性,根据《吉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社会科学处决定开展2004年度吉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申报评审工作,现将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r\n一、立项原则\r\n1.公开论证、公平竞争、择优资助。\r\n2.申请者须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具有独立组织和开展科研工作的能力。\r\n二、项目类别、立项数量及资助额度\r\n2004年度吉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分为精品项目、青年基金项目、博士科研启动基金项目3个类别,其中:\r\n1.精品项目:立项10项左右,每个项目资助5万元。\r\n2.青年基金项目:立项20项左右,每个项目资助1—2万元。\r\n3.博士科研启动基金项目:立项20项左右,每个项目资助1万元。\r\n三、申报条件\r\n2004年度吉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的申报者,均须是在我校从事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和教学工作的教师,并符合以下条件:\r\n1.申报精品项目的教师,须具有博士学位或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所报课题的预期成果若为著作类,应能开创一个新学科、一门新理论,具有原创性和创新性,所报课题的预期成果若为研究或咨询报告类,应能够解决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实践问题,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项目研究一般应在3年内完成。\r\n2.申报青年基金项目的教师,年龄须为35岁以下且具有副教授及以下职称;基础研究要在理论创新上有所突破,应用研究应在解决现实问题方面有独到见解,课题成果具有一定的实践价值;项目研究一般应在2年内完成。\r\n3.申报博士科研启动基金项目的教师,须于2003年以来获得博士学位,并且未获得过学校科研资助。\r\n4.每个申报者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该课题不能是已获得各级各类项目资助的课题或其子课题。\r\n5.正在承担2项(含2项)以上科研项目,或有逾期未结项项目的教师不得申报。\r\n四、申报办法\r\n1.请申报项目的教师到社会科学处主页下载《吉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评审书》),计算机录入相关内容,A4纸打印复印,并于左上角装订成册。\r\n2.申报人所在单位对教师填写的《评审书》进行资格审查,并经本单位学术委员会初评排序后向社会科学处推荐。\r\n3.请各单位科研秘书填写《2004年度吉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情况一览表》,连同《评审书》一式3份及评审书电子版,统一送交社会科学处。\r\n4.不受理个人申报。\r\n四、申报时间\r\n2004年度吉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申报截止时间均为8月20日,过期申报或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将不予受理。\r\n\r\n联系人:霍志刚 王浩友 联系电话:5166117\r\nE-mail:wanghaoyou@jlu.edu.cn\r\n\r\n附件:\r\n1.吉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评审书\r\n2.吉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情况一览表\r\n\r\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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