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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大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管理规程

发表于:社会科学处 点击:
\r\n 为保证我校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准时地、无遗漏地完成教育部规定的各项常规性工作,依据教育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管理办法》制定我校教育部重点研究基地管理规程如下: \r\n一、1月8日\r\n ①各基地在教育部基地网上报送上年第四季度工作简报,社科处审核后上报社政司\r\n ②各基地在教育部基地网上报送上年的下半年成果简报,社科处审核后上报社政司。\r\n二、1月10日\r\n 社科处向教育部财务司会计室报送教育部上年度投入经费的决算。\r\n三、1月28日\r\n ①各基地向社科处送交《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年度检查表》和年检报告,社科处统一报送社政司。\r\n②各基地向社科处送交上年度计划执行情况总结。\r\n ③各基地向社科处送交本年度建设计划(开展哪些方面的工作,每项工作拟达到的目标,每项工作拟采取的主要措施)。\r\n四、2月28日\r\n ①各基地向社科处报送上年度统计年报表,社科处于3月5日前报送教育厅。\r\n ②各基地向社科处送交学术委员会确定的重点项目(含子项目)招标课题,社科处于3月1日前报教育部社政司统一招标。\r\n五、4月8日\r\n 各基地在教育部基地网上报送第一季度工作简报,社科处审核后上报社政司。\r\n六、7月8日\r\n ①各基地在教育部基地网上报送第二季度工作简报,社科处审核后上报社政司。\r\n ②各基地在教育部基地网上报送上半年成果简报,社科处审核后上报社政司。\r\n七、10月8日\r\n 各基地在教育部基地网上报送第三季度工作简报,社科处审核后上报社政司。\r\n八、报送研究咨询报告\r\n 各基地每年至少通过教育部向中央有关部门或省级政府报送1份权威性研究咨询报告,并注意收集反馈意见和实际采纳情况。\r\n九、学术会议备案\r\n 用建设经费举办的年度学术会议在正式开会前2个月通过社科处向社政司备案。召开国际学术会议要按有关外事规定报告外事部门审批,同时抄报社政司。\r\n十、查看教育部社科网\r\n 各基地每天要通过本基地账户查看一次教育部社科网,及时处理有关信息和工作。\r\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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