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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吉林大学人文社会科学优秀著作评奖活动的通知

发表于:社会科学处 点击:
\r\n为充分调动广大教学和科研人员从事科学研究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多出优秀研究成果,提高学术水平,推动我校人文社会科学事业的繁荣和发展,根据《吉林大学人文社会科学优秀著作奖励办法》,学校决定开展吉林大学人文社会科学优秀著作评奖活动。现将评奖工作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r\n一、评奖范围\r\n 1.我校文科教学科研人员在1999年10月1日至2001年10月31日期间出版的学术专著、学术编著、国家教育部统编教材、其他部委统编的全国通用教材、工具书、古籍整理著作、译著、计算机应用软件等。\r\n2.著作第一作者是校外人员的成果一般不接受参评。\r\n 3.凡在此期间获得国家、教育部、吉林省、长春市等政府设立的科研成果奖的著作不重复参评,由学校直接颁发荣誉证书。\r\n二、奖励形式和奖励数额\r\n奖励分一等奖、二等奖两个等级。\r\n 本着以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并重的原则,对获奖者授予荣誉证书并颁发奖金。一等奖奖励金额为2000元人民币,二等奖奖励金额为1000元人民币。\r\n本次评奖的奖励数额将依据申报成果的数量和质量另行确定。\r\n三、评奖程序\r\n 1.凡申请我校人文社会科学优秀著作奖者,须填写《吉林大学人文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奖评审表》,并请录入电子表格,用B5纸打印一式二份。\r\n 2.院(中心、所)学术委员会对本单位人员申报的著作进行初评,确定向学校推荐参加全校评审的优秀著作,并写出明确的推荐意见。\r\n 3.院(中心、所)向社会科学处报送吉林大学人文社会科学优秀著作奖推荐情况一览表(可只报电子版)、《吉林大学人文社会科学优秀著作奖评审表》和参评著作样本一式二份。同时交纳评审费每项50元。\r\n 4.社会科学处汇总各单位申报情况,并逐项进行资格和条件审核,确定纳入评审的著作名单。\r\n 5.学校组建人文科学和社会科学两个优秀著作评审专家组,分别对参评著作进行评审,确定获奖数额和等级。\r\n6.主管校长对评审组评审结果进行审批。\r\n7.公布获奖名单,颁发证书和奖金。\r\n四、申报时间\r\n 12月6日—12月20日期间社会科学处受理各单位推荐申报,逾期不再受理。\r\n 希望各单位按照上述要求认真组织申报推荐工作,如有不明事项,请及时与社会科学处联系。\r\n 联系人:边铁 张晓萌 联系电话:5167056 电子邮件:biantie@jlu.edu.cn\r\n\r\n \r\n\r\n \r\n\r\n\r\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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