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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青年学者学术沙龙实施办法

发表于:社会科学处 点击:

为落实《吉林大学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行动计划(2011-2020)》,进一步活跃学术氛围、激发青年学者学术兴趣,加强青年学者的跨学科交流,学校决定组织举办“吉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青年学者学术沙龙”(以下简称“青年学者学术沙龙”),为做好组织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青年学者学术沙龙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秉承求真务实的科学精神,营造宽松和谐的学术氛围。

青年学者学术沙龙是指由我校从事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工作的青年学者,按照研究方向、研究内容和研究兴趣,自愿组织开展的学术研讨活动。青年学者学术沙龙旨在充分发挥学术交流对于学术创新的激发作用,为青年学者搭建学术交流、学术争鸣的平台,通过青年学者的沟通交流、交换意见,撞击理论思维,探索学术研究的新领域、新问题、新方法,构建拥有共同研究志趣的青年学术团队,营造我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

二、申报方式

青年学者学术沙龙应由3位以上我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领域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青年教师联合申报。申请教师须为本专业的学术骨干,学风优良、政治立场坚定且具有较高的学术修养和较强的沟通联络能力。青年学者学术沙龙具有开放性,可邀请校内其他单位相关研究者参加,参会教师的总人数不得少于10人,会议期间每人均可申请主题发言,鼓励吸引跨学科、跨学院、跨文理不同领域的学者和青年教师参加,从学科交叉的视角进行交流探讨。

三、主题范围

青年学者学术沙龙的主题由当期申请人拟定,沙龙主题应当具有学术研究价值。沙龙讨论内容应当相对集中,重点关注相关学科的理论前沿和研究热点,鼓励学者围绕重大理论现实问题开展先期的研究和讨论。沙龙举办应严格执行学校关于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等活动管理的有关规定,确保青年学者学术沙龙的政治立场、学术声誉和学术水准。

四、举办形式

可以采取研讨、汇报、辩论、读书会等丰富多样的形式,平等自由交流,活跃学术气氛,应当避免“一言堂”和以宣读论文代替现场讨论的情况。青年学者学术沙龙可向校内教师和博士研究生开放,但必须实名登记。

五、场所及费用

青年学者学术沙龙的举办场所除特殊情况申请变更外,一般安排在社会科学处管理的学术服务中心,学术服务中心为沙龙提供场地、茶水及相关演示设备。

举办青年学者学术沙龙相关费用由社会科学处资助,主要用于场地租金、茶水、市内交通和现场速记等方面的支出。

六、组织管理

1.青年学者学术沙龙须提前一个月申报,由申请人填写《吉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青年学者学术沙龙申请表》,本单位党委书记和主管科研工作领导签批后报社会科学处审核。每次举办沙龙须有申请人所在单位党委指派一名领导参加。

2. 申请举办青年学者学术沙龙获得批准后,申请人负责沙龙的具体组织工作,包括联络参加讨论的教师、编辑复印讨论文本和现场速记等,每场青年学者学术沙龙的申请人需作主题发言。社会科学处须提前三天在吉林大学校内办公主页和社会科学处主页相关栏目发布沙龙举办信息。

3.青年学者学术沙龙举办完毕后,沙龙主办者须于7日内向社会科学处报送相关票据和经发言人审校的现场速记文稿,社会科学处负责审核报销及编发事宜。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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