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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科学处工作职责

发表于:社会科学处 点击:

一、编制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发展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二、组织哲学社会科学各单位申报国家、教育部、其他部委以及吉林省、长春市等各类科研项目,并对立项项目研究进展情况实施管理;负责笹川良一优秀青年教育基金的管理工作;负责哲学社会科学各类科研成果的申报登记、组织评奖工作。

三、负责哲学社会科学科研机构的管理、评估和调整。对哲学社会科学新建研究机构负责组织申报与论证,并协调有关部门落实新建科研机构的审批和设立工作;对非实体性研究机构进行审查批准;负责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的申报、建设与管理。

四、负责制定科研扶持政策,支持和扶植哲学社会科学科研骨干教师的发展;配合有关职能部门落实各项人才计划的申报、评审和管理工作。

五、负责各级各类科研经费的下达、分配和使用情况的跟踪管理。

六、协助和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哲学社会科学科研编制的分配和管理。

七、负责举办全校性哲学社会科学的学术报告会;组织举办多种形式的学术交流活动;协助哲学社会科学各单位主办国际、国内学术会议;根据有关规定和具体情况,支持哲学社会科学教师参加国内外重要学术会议。

八、负责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年度统计工作和信息化建设;负责哲学社会科学科研信息和宣传报道工作;负责公开发行的哲学社会科学学术刊物的管理和评估。

九、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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