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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大学2014-2015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表于:校长办公室 点击:
2014-2015学年度,我校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29号),积极推动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着力提高教育透明度。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落实高校信息公开清单做好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教办公厅函[2015]48号)要求,现将我校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

     一、工作概述

    2014-2015年度,我校进一步落实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丰富信息公开方式,规范重点信息公开,扎实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社会公众和广大师生员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确保公开信息全面、及时、准确。
    (一)健全领导班子,为信息公开工作提供组织保障
    我校于2010年8月17日成立了吉林大学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信息公开办公室和监督办公室,具体负责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及监督工作。日常工作中因换届或职位变动,及时更新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二)进一步增强信息公开意识,完善信息公开机制
    我校根据工作实际,严格执行《吉林大学信息公开办法》,着力提升信息公开质量和效率,进一步提高健全和完善了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相关规程,进一步明确信息公开的职责、方式、流程和时限,增强信息公开意识,明确学校中层单位在信息公开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
    (三)进一步落实高校信息公开清单,着力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我校依据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要求,全面梳理了需要公开事项,建立了《吉林大学信息公开事项清单》,明确各公开事项责任单位责任人,截止2015 年 8月31日,学校结合实际情况积极通过该栏目公开清单中全部50项需公开的服务事项(其中学术委员会年度报告、教职工争议解决办法本年度未制定,具体详见吉林大学信息公开网站),内容涵盖招生考试、财务资产、人事师资、人才培养、学风建设、交流合作等十大领域。
    (四)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创新信息公开方式方法
    1. 校园网建设
    校园网是我校信息公开的主要平台。截止2015年9月1日,各部门、学校各单位先后建立网站191个,公开内容包括学生管理、教学、科研、财务、组织、人事、资产、实验室和设备、网络、图书、档案和后勤等学校事业的所有方面的管理与服务信息。我校积极提升吉林大学信息公开网服务功能(http://gongkai.jlu.edu.cn/),新增了信息公开事项清单快速链接及内容搜索功能。
    2. 建立微信、微博和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
    充分利用官方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全面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在本学年内,我校结合实际需求,建立了数字吉大、吉林大学新闻网等80个手机客户端和微信公共平台,及时发布各项信息为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提供支持。吉林大学新闻网微博粉丝数近20000人,发布信息1200余条;官方微信订阅人数近16000人,发布信息近500条。
    3. 充分发挥书记信箱、校长信箱的作用
    通过书记信箱和校长信箱及时了解师生员工的意见和建议,解决师生员工学习、工作、生活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健全解读回应机制,切实增强公开时效。 
    4.我校还通过工会、教代会、二级教代会等组织形式,以及新闻发布会或记者招待会等形式,进一步完善重要事项通报制度。
    5.通过吉大电视、《吉林大学年鉴》《吉林大学公报》《吉林大学报》《吉大信息》《信息周报》《吉大新闻》、宣传栏等媒体随时公布学校信息,有效推进了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要信息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1.总体情况
    2014-2015学年度,我校党委发文49份,行政发文305份,印发校长办公会议纪要19期;通过学校官方网站、校内办公网主动向社会公开信息7090条,其中校内通知3161条、校园快讯3231条、校内公告32条、学术信息666条;本学年书记信箱和校长信箱共处理信件444件;编印《吉大信息》344期、《吉林大学公报》4期、《信息周报》31期。
    2.基本信息 
    我校在吉林大学官方网站上详细介绍了学校的办学规模、校级领导班子简介及社会兼职情况、学校机构设置、学科情况、专业情况、各类在校生情况、教师和专业技术人员数量等办学基本情况。
    3.招生信息
    我校积极推进招生信息公开工作,健全了组织机构,完善招生信息公开制度,加大了公开范围,保障了广大考生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方面,完善了招生信息公开制度。制定起草了《吉林大学本(专)科招生执法监察工作的意见》、《吉林大学关于在招生录取过程中落实“阳光工程”的意见》等规章制度,严格遵循《吉林大学本科、高职(专科)招生章程》、《吉林大学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意见》、《吉林大学本科、高职(专科)招生录取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中信息公开相应的要求。
    另一方面,积极提高招生信息公开力度,积极利用主渠道公布录取程序、考试加分考生资格公示等的通知、办法、计划、成绩、名单,将保送、自主选拔录取、高水平运动员和艺术特长生招生等特殊类型招生入选考生资格及测试结果,参加研究生复试的考生成绩,拟录取研究生名单、录取新生复查结果等予以及时、准确公示。同时,根据新媒体发展情况,不断发展和拓宽信息发布渠道,充分利用全国各大网站、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学校官方微博等多种信息媒介,多渠道公开招生信息。畅通本科生和研究生的招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对新生复查期间有关举报、调查及其处理结果进行公示,实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
    4.财务信息
    积极推进部门预算、决算财务信息公开。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高等学校财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财〔2012〕4号)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高等学校财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财函〔2013〕96号》等文件要求。制定了《吉林大学财务信息公开工作实施办法(暂行)》(校发〔2015〕28号),进一步健全了财务信息公开制度,完善了财务信息公开机制。分别于2015年5月6日及8月3日在学校信息公开网站上公布了吉林大学2015年部门预算和2014年部门决算。
    积极贯彻落实“阳光财务”,明确公开内容。进一步明确主动公开信息和依申请公开信息的内容,途径、方法,进一步推进了收费项目、依据、标准与投诉方式的信息公开,加强学校各项经费收支和财产管理情况的信息公开。进一步落实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在《报考指南》、入学通知及迎新收费现场都详细注明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等相关信息。
    5.人事师资信息
    依据“公平公正、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选人用人原则,及时公开岗位设置管理与聘用办法。制定实施了《吉林大学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和《吉林大学新聘人员聘用管理暂行办法》,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管理人员、选拔优秀人才。着力营造公平、公开、公正的用人氛围。同时,将《吉林大学科级干部选拔任用暂行办法》、《吉林大学职员制管理暂行办法》、《吉林大学新聘人员 “短聘期”管理办法(试行)》、《吉林大学关于教职工医疗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等27项规章制度和政策文件的相关链接放在了网页更显著的位置上,以便于外部查阅和监督。
    依法依规公开各类评审和职务聘任相关信息,保障师生员工的知情权。2014-2015学年,共聘任教师职务261人次,聘任专业技术职务64人次,聘任科级干部85人次,聘任职员1700余人次,各类奖项评审、先进推优、候选人选拔推荐等600余人次。历次评审和聘任结果都及时公布于学校网站,如接到举报或意见反馈,及时开展调查取证工作,保障评审和聘任结果的公平、公正。
    6.教学质量信息
    建立学生通过网络自主学习为主体的混合式教学模式,我校优质教学资源的MOOC平台—“吉大在线学堂”正式上线。目前,已开设慕课48门。借助美国TEDx活动平台,举办两期试验班TEDxJLU学术专场活动,引导和培养学生自主学习能力。
    及时发布吉林大学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建立了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发布制度,我校共组织全校各学院、中心48个教学单位撰写并发布了2013-2014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并在吉林大学官方网站予以公布,进一步推动学校本科教学改革与建设的深入开展。
    学校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与服务中心充分利用吉大就业网、并引入微信、手机短信等定期发布就业信息,制定并公开有关促进毕业生就业的政策措施和指导服务,整理、编制成《吉林大学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并予以公示。其中,吉大就业网本年度累计发布校园招聘会信息4100余条,为毕业生提供有效需求岗位信息近17万条。
    7.学生管理服务信息
    严格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和规定,公平、公正、公开完成奖助学金评审工作。学校以“保稳定、厚基础、重民生、强队伍、求创新、促廉洁”为工作理念,始终将“绝不让一名学生因为经济困难而辍学”作为自己的公开承诺,坚持教育与管理相结合、助困与育人相结合、以个性服务与成长成才相结合,扎实有效的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年奖学金及社会奖助学金的评审工作。
    充分发挥学校网站在信息公开中的平台作用,保证公开信息的真实性、及时性。利用sais平台、吉大通和资助政策宣讲会等方式,公开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公示有关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学费减免、助学贷款、勤工俭学的申请与管理规定,以及学生奖励处罚办法,畅通学生申诉办法和渠道,加强信息解读,回应师生和社会关切。
    8.学风建设信息
    完善学校学术体系制度建设,进一步明晰学术道德规范。我校组织《吉林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的修订工作,并完成了印发实施,并在教育部门户网站和吉林省政府内参等媒体上发布。规范了学术委员会的组成和运行机制,充分发挥吉林大学学风建设领导小组作用,进一步完善了学校学术治理体系。制定了《吉林大学研究生科学道德和学风教育工作实施办法》等学术规范制度,建立了《吉林大学学术道德规范》等学术不端行为查处制度,及时发布学风建设信息。
     9.学位、学科信息
    我校公开了博士、硕士、学士学位的基本要求及资格审查和学历水平认定材料相关要求,将学科设置透明化、规范化。同时,对学科概况、国家重点学科名单、省级重点学科名单、一流大学与一流学科建设项目名单等信息也予以及时公布。
    10.对外交流与合作信息
    我校及时公布中外合作办学情况,积极推进学校与国外名校合作,提高办学质量。对来华留学生管理的相关规定予以公开,规范留学生的培养方式,为推进国际化进程构筑了新平台,启动了双学位项目或联合培养项目;此外,学校还依法依规对校级领导因公出国(境)情况进行公示。
    11.其他
    进一步加强学校处理各种突发事件的能力,迅速有效地开展各项处置工作,切实维护学校稳定,依据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预案、预警信息和处置情况,责成各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切实保障师生安全,并将涉及学校的重大事件的调查和处理情况及时向各单位通报说明。
    三、对公开信息的评议情况和遭到举报的情况
我校高度重视日常民主评议工作,切实服务社会公众和师生员工。本学年度,接到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举报1件,已由信息公开监督办公室妥善处理,社会公众和师生员工对学校的信息公开工作满意。
    四、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2014—2015学年度,学校严格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及要求公开信息,接到信息公开申请2件,均及时给予答复。
    五、当下我校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直以来,我校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进行,但与教育部要求和师生及社会公众期望还有一定差距,如个别单位和部门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视不够,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不足,常常需要学校主管部门督促检查;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针对这些问题,我校将进一步加以改进。
    1.发挥主观能动。要适时转变工作理念,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将其视为加快高校廉政建设、落实群众路线方针的有效渠道。在具体公开过程中,一是要提高各部门和单位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和重视程度,努力营造全校上下关心、支持、参与信息公开工作的良好氛围;二是要提高学校全体师生的思想认识,学校广大师生是办学的主体和依靠,也是高校信息公开最大的受益群体,加强舆论宣传,用全体师生的主动关注和积极参与助推信息公开工作的进一步开展。
    2.增强信息反馈。要打破以往的固定公开结构,不仅要准确公示与传达信息,更要寻求能够接收到信息反馈的有效途径。一是通过校园媒体的师生评论、微博微信以及其他校园媒体的留言板块来了解受众对高校信息公开的特殊要求;二是利用新媒体的高度互动机制,考虑开设专门的微博认证号,与微信公众平台相比更能直接了然地查看反馈信息;三是定期针对信息公开的受众群体发放调研问卷,围绕受众对高校信息公开的工作进展与状况进行数据采集和分析,就新出现的问题进行讨论、研究,及时提出解决办法并加以落实。
   3.加强监督检查。要进一步落实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要求,形成校内监督检查机制,重点督查高校招生和财务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时限和内容,切实加强监督,方便广大师生员工及社会公众及时、准确地获取学校信息,提高信息学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吉林大学  
                                                    2015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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