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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大学2013-2014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表于:校长办公室 点击:

2013-2014学年度,我校认真贯彻落实《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29号),积极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使学校信息及时服务师生和社会公众。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高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教办厅函(2014)55号)、《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教办函(2014)23号)(以下简称清单)要求,现将我校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其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

一、主要工作概述

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和要求,我校积极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加强督促检查,强化制度落实,提升信息公开的时效,保障师生员工及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加强领导,为信息公开工作提供组织保障

我校于2010年8月17日成立了吉林大学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信息公开办公室和监督办公室,具体负责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及监督工作。2014年3月18日,根据新的工作形势要求,及时更新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二)加强制度建设,为信息公开工作提供制度保障

根据学校群众路线整改任务要求,结合不断变化的现实要求,着力解决信息公开工作成效不显著的问题,根据工作实际,适时修订完善《吉林大学信息公开办法》,并于2014年7月25日经2014年第十三次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有效促进了信息公开质量和效率,进一步提高健全和完善了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相关规程,进一步明确信息公开的职责、方式、流程和时限,以及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明确学校中层单位在信息公开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

(三)认真落实事项清单,强化信息公开工作的细化落实

依据教育部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我校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落实有关工作,明确各公开事项责任人,进一步完善党务、政务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制度,推进决策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提高工作的透明度。

(四)加强平台建设,为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提供支持

1. 校园网建设

校园网是我校信息公开的主要平台。在学校建网同时,响应教育部提出的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我校建立了吉林大学信息公开网站,各部门、单位也先后建立网站191个,公开内容包括学生管理、教学、科研、财务、组织、人事、资产、实验室和设备、网络、图书、档案和后勤等学校事业的所有方面的管理与服务信息。

2. 建立微信、微博公众平台

为适应公众关注信息发布所运用的新技术、新途径,我校继续依托新浪、腾讯等平台,建立学校公众平台,开启使用“微信迎新”,把新生信息服务、入学教育和线下校园文化活动、学生管理服务等信息汇聚到了一起。通过新媒体迅捷、精准的优势,主动发布与社会公众、师生员工密切相关的信息。

3. 加强邮件群组建设

我校积极推进通过邮件群组实现信息到人工作,现已建立邮件群组1376个,其中教职工邮件群组822个,学生邮件群组554个,各单位都已构建起覆盖单位自身和业务范围的邮件群组,通过信息上网实现了信息到人。

4. 充分发挥书记信箱、校长信箱的作用

通过书记信箱和校长信箱及时了解师生员工的意见和建议,解决师生员工学习、工作、生活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既服务师生,也可以通过信箱发现和收集有关改革和创新的意见和建议。

此外,我校还通过工会、教代会、二级教代会等组织形式,建立完善重要事项通报制度,充分利用其他传媒途径,通过吉大电视、《吉林大学年鉴》《吉林大学公报》《吉林大学报》《吉大信息》《信息周报》《吉大新闻》、宣传栏以及新闻发布会或记者招待会等形式,随时公布学校信息,有效推进了信息公开工作。

二、信息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1.总体情况

2013-2014学年度,我校党委发文41份,行政发文297份,印发校长办公会议纪要20期;通过学校官方网站、校内办公网主动向社会公开信息6837条,其中校内通知2997条、校园快讯3512条、校内公告31条、学术信息297条;本学年书记信箱和校长信箱共处理信件624封,其中有效处理的相关问题564件;编印《吉大信息》219期、《吉林大学公报》4期、《信息周报》38期。

2.基本信息

我校在吉林大学官方网站上详细介绍了学校的办学规模、校级领导班子简介及分工、学校机构设置、学科情况、专业情况、各类在校生情况、教师和专业技术人员数量等办学基本情况。于2014年重新修订了《吉林大学章程》及其他规章制度,将其与教职工代表大会相关制度、学术委员会相关制度、学校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及重点工作安排、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等重要文件一并在学校官方网站、各单位(部门)网站及校内办公网上及时公开。今年我校刚刚完成了各级学术委员会换届工作,学术委员会年度报告正在编制当中。

3.招生信息

招生考试工作是涉及广大考生和家长根本利益的重要工作,我校建立了招生考试信息即时公开制度。认真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切实保障考生的迫切需求,着力缩短从信息制作完成或者获取后至公开发布的时间。

一方面,健全完善吉林大学招生网站,升级为集信息发布、信息查询、信息统计、本科生、研究生招生报名为一体的管理系统。系统前台涵盖重要信息提示等167个大小栏目,基本覆盖本科(高职)生、研究生招生工作所需的各项信息,包括我校招生章程及特殊类型招生办法、分批次分科类招生计划、研究生招生简章、招生专业目录、复试录取办法、各院(系、所)或学科专业招收研究生人数等内容,为考生报考、咨询提供了强大的信息服务。

另一方面,依照学校主页、校内办公网发布信息规范,积极利用主渠道公布通知、办法、计划、成绩、名单等信息,将保送、自主选拔录取、高水平运动员和艺术特长生招生等特殊类型招生入选考生资格及测试结果,参加研究生复试的考生成绩,拟录取研究生名单等予以及时、准确公示。同时,根据新媒体发展情况,不断发展和拓宽信息发布渠道,包括参加网络平台公共访谈、电视广播通讯,设立电话咨询,开通官方微博和微信等,公布考生个人录取信息查询渠道与办法,以及分批次、分科类录取的人数和录取最低分,畅通本科生和研究生的招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对新生复查期间有关举报、调查及其处理结果进行公示,实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

4.财务信息

推行高校财务信息公开是推进学校民主管理的重要前提,也是强化对财政权的制约和监督,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重要举措。为此,我校加强组织领导,多措并举地推动“透明财政”,全面、公开地落实财产管理制度:成立专门的财务信息公开工作小组,统一领导全校的财务信息公开工作,与各相关单位信息员建立了协调机制,推动财政由“被动公开”向“主动公开”转变; 健全财务信息公开制度,初步建立了一套工作有部署、实施有检查、年终有考核、违法违纪有追究的财务信息公开机制,将学校收支预算总表、收入预算表、支出预算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进行合理公示,推动“随意公开”向“规范公开”转变;对财务预决算信息的公开程度进行了进一步的细化和深入,针对师生和公众关注度较高的教育收费等相关事项,进一步细化了对社会公示的内容及途径,严格落实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将学费收费项目、依据、标准与投诉方式等四个环节的信息,不仅在《报考指南》中公布,而且在入学通知中详细注明收费项目及标准;在迎新收费现场醒目位置张贴收费标准一览表,详细注明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举报电话及联系人名单;在学校财务信息网中的学生信息查询板块详细列明学生姓名、年级、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及投诉方式,学生及学院可随时查询相关收费情况。收费期间安排专人值班,设置监督举报电话,增强收费的公开性、透明性,便于群众监督,推动“粗放公开”向“精细公开”转变。

而在资产管理方面,我校实行精细化资产管理制度,按制度规范、公开受捐赠财产的使用与管理情况。同时,在招标与采购管理中心网站设立采购公告、中标公告、工作动态、工作流程、廉政建设、政策法规、招标日程等主要栏目,对仪器设备、图书、药品等物资设备采购和重大基建工程的招投标进行信息公示,一年来在中心网站上发布信息1402条、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公示37项次,增加了招标采购透明度,有力地促进了我校招标采购工作的公开化、透明化,切实履行了“阳光采购”的工作承诺。

5.人事师资信息

我校按照“公平公正、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选人用人原则,及时公开岗位设置管理与聘用办法。结合不断变化的工作需求,制定了《吉林大学新聘人员聘用管理暂行办法》,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管理人员、选拔优秀人才。明确规定各中层单位必须对外公示岗位设置管理与聘用办法,公开发布招聘信息,明确拟聘人员的岗位、年龄和专业等要求,经笔试、面试等环节的层层选拔,共有40名优秀毕业生从1200余名应聘人员中脱颖而出,充实到了我校管理干部队伍中。同时,还加强了对拟聘人员的信息公示工作,在人社处网站上,对校内各单位上报的拟聘人员相关年龄、学历等情况进行了公示,积极接受广大师生群众的监督。

而在人事信息化建设方面,着力打造一支“阳光、透明”的干部队伍,及时掌握、公布校级领导干部的社会兼职情况,在吉大信息网上公开校级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境)情况,任免、招聘校内中层干部时必须在办工网上发布其相关资料。

6.教学质量信息

我校利用网络信息技术推进教学改革,促进优质教学资源共享,建立学生通过网络自主学习为主体的混合式教学模式,2014年上半年,我校优质教学资源的MOOC平台—“吉大在线学堂”正式上线。

按照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编制发布2012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加快学校各项事业发展和提高人才培养质量,2013年底我校43个单位将“本科教学状态报告”全部进行网上公布,完成《吉林大学本科教学质量报告(2012-2013学年)》编制工作,并在吉林大学官方网站予以公布。报告围绕本科教育基本情况、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教学建设、师资队伍与教学水平、教学条件建设、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学生学习效果、特色与发展、问题与改进方向等九个方面向社会展示了学校风貌和办学特色,宣传学校的办学理念和教学成果,如本科生占全日制在校学生总数的比例、教师的数量和结构,各专业设置情况、新增专业和停招专业名单、全校开设课程总门数、实践教学学分与选修课占总学分的比例、主讲本科课程的教授占教授总数与课程总门次数的比例等数据都是报告的主体性内容,全方位展示了我校的学业实力和授课水平。本年度的《吉林大学本科教学质量报告(2013-2014学年)》正在编制当中。

针对我校毕业生情况,校就业指导中心利用网站、《吉大就业报》、QQ群等媒体定期发布就业信息,制定并公开有关促进毕业生就业的政策措施和指导服务,就毕业生的规模、结构、就业率和就业流向进行统计分析,整理、编制成《吉林大学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并予以公示。

7.学生管理服务信息

我校严格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和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始终将“绝不让一名学生因为经济困难而辍学”作为自己的公开承诺,坚持教育与管理相结合、助困与育人相结合、以个性服务与成长成才相结合,扎实有效的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年奖学金及社会奖助学金的评审工作。保证公开信息的真实性、及时性,充分发挥学校网站及本部门网站在信息公开中的平台作用,充分利用sais平台、吉大通和资助政策宣讲会等方式,公开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公示有关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学费减免、助学贷款、勤工俭学的申请与管理规定,以及学生奖励处罚办法,畅通学生申诉办法和渠道,加强信息解读,回应师生和社会关切。

8.学风建设信息

为贯彻落实了教育部《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有关要求,明确学校学术委员会的定位和职责,我校于2014年5月16日经中共吉林大学第十三届委员会常委会第99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吉林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修订)》,并于5月20日印发实施。章程规范了学术委员会的组成和运行规则,规范结构建设和制度体系,突出了教授治学和学术民主的理念与原则。在吉林大学学风建设领导小组领导下,我校制定了《吉林大学加强学风建设实施细则》等学术规范制度,建立了《吉林大学学术道德规范》等学术不端行为查处机制,保障学风建设信息及时发布。

9.学位、学科信息

我校公开了博士、硕士、学士学位的基本要求及资格审查和学历水平认定材料相关要求,在研究生院网站上公示了新增硕士、博士学位授权学科或专业学位授权点审核办法以及拟新增学位授权学科或专业学位授权点的申报及论证材料,将学科设置透明化、规范化。同时,对吉林大学学科概况、国家重点学科名单、省级重点学科名单、“211工程”建设项目名单、一流大学与一流学科建设项目名单等信息也予以及时公布。

10.对外交流与合作信息

我校及时公布中外合作办学情况,成立了国内高校首家公共外交学院,即国际教育学院;并对来华留学生管理的相关规定予以公开,规范留学生的培养方式,为推进国际化进程构筑了新平台,启动了双学位项目或联合培养项目。

11.其他

为加强学校处理各种突发事件的能力,迅速有效地开展各项处置工作,切实维护学校稳定,我校党委办公室制定并印发了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预案、预警信息和处置情况,责成各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切实保障师生安全,并将涉及学校的重大事件的调查和处理情况及时向各单位通报说明。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2013—2014学年度,学校严格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及要求公开信息,接到信息公开申请2件,其中有效申请1件,均已按时转交相关职能部门处理。

四、对公开信息的评议情况和遭到举报的情况

学校高度重视民主评议工作,切实服务社会公众和师生员工。本学年度,没有接到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举报,社会公众和师生员工对学校的信息公开工作满意。

五、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3-2014学年度,我校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进行,但与教育部要求和师生及社会公众期望还有一定差距,如个别单位和部门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视不够,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有待进一步增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深化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建设方面有待进一步加强。针对这些问题,我校将进一步加以改进:

1.提高认识。继续提高各部门和单位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和重视程度,努力营造全校上下关心、支持、参与信息公开工作的良好氛围。

2.强化落实。继续深化公开内容,拓展公开渠道,严格按照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要求,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3.创新手段。进一步加强平台建设,广泛利用多媒体手段进行信息公开。拓宽信息公开的服务渠道和方式方法,提高师生和社会公众对信息公开的关注度和认知度,强化信息公开成效。

4.加强监督。进一步加大对信息公开的评议工作,根据公众评议结果,不断改进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提高工作积极性,保证高质量地开展信息公开工作。

吉林大学

2014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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