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2010年度即将结束,为了确保决算数据真实、准确,特通知如下:
1、请各单位协助财务处督促本单位借款职工及时办理还款业务。对于无特殊情况,未及时还款的职工,学校将根据《吉林大学借款报账管理规定》有关内容予以处理。
2、为避免年末出现银行未达账项,从即日起至12月25日,银行转账业务由学校财务处统一办理,请办理银行转账业务的师生提供对方单位的银行账号、开户银行。
3、12月20日以后财务处核算中心,原则上不办理借款业务,不签发转账支票, 12月25日起不签发现金支票。
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