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大学信息公开网
首页 首页 >> 公开信息内容

关于开展学生党员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项目成果申报的通知

发表于:学生工作部 点击:
各学院:

   为深入学习和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根据《吉林大学学生党员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的工作安排和具体要求,按照分类指导、务求实效的原则,结合学生党支部、学生党员在教育实践活动中的特点,引导我校广大学生党员继续深入理解群众路线的本质和内涵,学工部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学生党员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果申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评审内容

  1.结合基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的实际,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并对活动丰富、成果突出的基层单位进行奖励与表彰。主要考察各党支部的支部和党员队伍建设、理论学习程度、“三下乡”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情况以及建言献策、结对帮扶和开展组织生活会等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进展情况。

  2.申报工作所需提交的材料:《吉林大学学生党员群众路线活动项目成果申报表》(见附件)。

   二、工作进程

  1.项目统计阶段:各基层党委(总支、直属支部)组织发动各党支部讨论,统计活动开展以来所取得的成果。各党支部围绕各项活动的主题和现实意义,将本支部的活动整理成项目形式,认真总结梳理出主题鲜明、形式多样、意义深远的实践活动项目若干,并填写《吉林大学学生党员群众路线活动项目成果申报表》。

   2.成果申报阶段:2013年11月26日--2013年12月2日。将申报表打印版(一式两份)报送至学工部学生发展指导中心(209室),同时报送电子版(邮箱:handanao@jlu.edu.cn)。

   3.成果审批阶段:2013年12月2日--2013年12月6日。学校成立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申报项目的落实情况和实效性,评选出学生党员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优秀项目和优秀组织单位。

   4.结果公示阶段:2013年12月6日-2013年12月9日。公示期为3天,公示无异议后,予以表彰。

   三、奖励方法

   1.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项目成果突出的党支部予以通报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并发放相应项目经费,以资鼓励。

   2.将所获荣誉记入各党支部档案,作为参评优秀党支部的依据之一。

   3.奖项设置分别为: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获奖数量依申报单位数量按比例而定。

   四、工作要求

   1.注重评选宣传,营造活动氛围。加强宣传力度、扩大宣传影响,鼓励各支部总结活动经验,呈现活动成果,提升活动参与度。

   2.立足基层实际,避免形式主义。各支部要结合活动的实际进展情况,从理论认知和实际影响等角度认真总结活动成果,切实体现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改善我校学风建设、教风建设、医风建设,为学院、学校发展建言献策等方面的重要意义。

 

      联 系 人:杨婷婷 韩丹翱 

      联系电话:85167165 

      电子邮箱:handanao@jlu.edu.cn 

                                                                                                                         学生工作部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吉大主页 吉大新闻 吉大电视 书记信箱 校长信箱

© 吉林大学 信息公开办公室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 邮编:130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