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继承和发扬吕振羽先生立志报国的革命精神和扎实严谨的治学态度,鼓励青年学生大胆探索,学以致用,吉林大学特设立吕振羽奖学金。
第二条 吉林大学吕振羽奖学金在各文科学院本科生范围内评选,每年度评选10人,每人奖励2000元人民币。
第三条 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自觉遵守大学生行为准则,道德品质端正;
2.积极参加文体活动,有较强的组织协调、沟通表达能力;
3.关心集体,热爱社会工作,积极投身实践,能主动为集体、为同学服务,自觉参加公益活动;
4.学习勤奋、刻苦,荣获上一学年校三等以上奖学金;
5.上一学年外语平均成绩必须在80分以上,或大学英语4级达到560分、六级达到430分,或取得雅思6.5分、托福90分的外语测试成绩。
(二)具体条件
除符合各项基本条件外,至少符合以下具体条件之一:
1.积极开展社会实践,进行专题调查研究,调研报告获校级以上奖励或专家认可(需出具认定材料);
2.参与校级或全国性的研究课题、科研项目,或在公开发行刊物上以第一、第二作者身份发表有创见的专业论文或写出专著;
3.在公开刊物上发表的文艺作品、艺术类作品获奖,或作品参加国际、国内的展览,或作为主要演员参加校级及以上文艺演出;
4.以第一、第二作者身份翻译、发表(出版)国外社会科学文献及科技文献或各类译文者;
5.在校级、省级专业比赛、学科竞赛中取得前三名的成绩,或全国、国际比赛、学科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
第四条 评选流程
(一)学生本人提出申请,按评审要求提交申报材料和佐证材料。
(二)各学院组成评审小组推荐2-3名候选人,并对候选人名单进行院内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三)学生工作部对学院推荐的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审查不合格的,原则上不能补报。
(四)学校组建评审组评审,提出拟获奖名单。拟获奖名单在校园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未通过者取消获奖资格且原则上不再补选。
(五)公示无异议的,学校将所获奖学金一次性发至学生银行卡并颁发荣誉证书。
第五条 附则
本评选办法由学生工作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