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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长春市事业单位“采兰计划”招聘急需紧缺人才公告(7号)

发表于: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与服务中心 点击:

2022年长春市事业单位“采兰计划”招聘急需紧缺人才公告7号)

 

为深入开展“采兰计划”引智工程,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拟吉林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延边大学招聘急需紧缺人才现将有关事公告如下:

招聘范围

吉林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延边大学2022年应届毕业生。

二、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共有3家事业单位,提供5个专业技术岗位,拟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5名。具体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2022年长春市事业单位“采兰计划”招聘急需紧缺人才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7)》(附件1)

三、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4.具有履行岗位职责需要的身体条件;

5.2022年应届毕业生2022年731日(鉴于新冠肺炎疫情形势,最终以教育部认证时间为准)前获得统招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应届毕业生﹞;

6.具备招聘岗位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等相关条件详见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在读的非2022年毕业生(2023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22年毕业生。同时,在读的非2022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5.毕业后不能如期获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人员

6.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回避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依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四、招聘方法和步骤

(一)信息发布:本次招聘的岗位信息吉林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延边大学校园网发布。

(二)报名时间:2022711714日。

(三)网上报名: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有应聘意向的毕业生,须于714日(含14日)前向招聘单位指定的报名邮箱以压缩包形式上传电子版本的以下材料投递报名资料后,请招聘单位进行沟通,确认是否投递成功

1)相应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已如期毕业但未颁发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需提供2022年长春市事业单位“采兰计划”招聘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附件2);

2)本人身份证正反面

3)人简历(自然情况,个人荣誉和社会实践经验等);

4)本人成绩单。

(四)报名要求:一是毕业生原则只允许报考一个招聘岗位,要如实填写投递的个人简历,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二是资格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三是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五)资格审查:招聘单位对投递简历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拟参加面试人员。资格审查结果于报名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由招聘单位电话通知或回复电子邮件通知。报名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考生,请在1个工作日内及时与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资格审查人员主动联系,否则因此影响考生应聘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六)面试考试: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成面试专家小组,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对考生进行面试,面试的具体方式地点时间另行通知。面试主要考核考生专业知识及综合素质等。

(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合格线为60分。低于合格线的人员,不得作为拟签约人选。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八)确定拟签约人选面试结束后,按照最终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签约人选在考生面试成绩相同情况下,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优先聘用(如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在其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者优先等);没有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拟签约人选。拟签约人选名单必须于面试结束当天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九)已毕业但未如期发放毕业证和学位证的最终拟签约人选必须携带加盖高校就业指导中心公章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按招聘单位要求的指定时间地点签订就业协议,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签约资格。

五、报到体检、考察

确定为最终拟签约人选的考生按用人单位通知的时间和要求,到签约的招聘单位人事处(科)报到。报到时,要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和材料,经招聘单位审核通过后,参加由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的考生,由招聘单位对拟签约人选在遵纪守法、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及拟任岗位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考察有一项不合格的,取消拟签约人选资格。考生在体检、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或违法违纪情况等导致体检、考察结果不实的,取消拟聘用人选资格。

、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一)公示无异议后,由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二)考生在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不能如期获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或因违纪受到学校处分或行政处罚的,就业协议书自动终止,取消其拟聘用人选资格,招聘单位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三)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四)被聘用人员一律签订聘用合同,并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正式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八、注意事项

(一)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相关工作进行适当调整,相关要求及工作调整信息由各主管部门负责通知考生。

(二)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三)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以及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单位和工作人员,对应聘人员的个人信息给予严格保密。对公开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相关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认定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及相关规定执行。

政策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所示咨询电话

主管部门电话:

0431—88779809(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干部人事处

0431—81162925(长春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干部人事处)

0431—88779913长春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干部人事处

纪检监督电话:

0431—88775125(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0431—81162956(长春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0431—88779130长春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

人社部门电话:

0431-88521577(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考核培训处)

 

附件:1.《2022年长春市事业单位“采兰计划”招聘急需紧缺人才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7)》

2.2022年长春市事业单位“采兰计划”招聘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

 

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长春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长春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

2022年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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