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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资产管理与后勤处自行采购工作规程》的通知

发表于:资产管理处 点击:

处内各科室:

     为了规范资产管理与后勤处自行采购项目管理,按照《吉林大学“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和学校2019年9月2日修订下发的《吉林大学采购与招标管理办法》(校发〔2019〕344号)有关内容以及学校招标与采购管理中心2019年8月26日下发的《关于启用吉林大学直采平台的通知》(校招字〔2019〕80号)有关要求,修订了本工作规程,经2019年10月12日第二十五次处长办公会审议,学校法律事务专员办公室及发展规划处审核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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