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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23-2025年计划购置贵重仪器设备信息的通知

发表于:资产管理处 点击:

资管发〔2022〕44号

校内各相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编制2023-2025年支出规划和2023年部门预算的通知》相关要求,结合新增资产配置的管理要求,现开展2023-2025年计划购置贵重仪器设备信息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报送范围

计划在2023~2025年购置、单价(台/套)人民币50万元(含)以上的贵重仪器设备。

二、时间安排

(一)2022年6月17日~6月23日,各相关单位根据工作计划、2023~2025年拟获得经费情况,编列本单位2023~2025年贵重仪器设备购置计划,填写《贵重仪器设备购置计划信息统计表》(详见附件);

(二)2022年6月23日下班前,各相关单位完成电子版、纸质版(相关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购置计划信息统计表的报送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各相关单位须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按照本通知的要求,认真编列购置计划,并及时填报;

(二)使用学校各类资金计划购置贵重仪器的均需填报购置计划信息统计表。学校各类资金包括国家财政拨款、科研经费、校内专项以及学院发展和奖福资金等;

(三)2023年购置计划务必确保信息的准确,未列入2023年购置计划的贵重仪器,原则上不允许购置。凡未申报购置计划的、或因购置计划信息错误、信息不完整等原因影响经费执行的,由相关单位和个人自行承担后果。

(四)2024、2025年购置计划为滚动申报,应根据本单位当年拟获得经费情况,编列购置计划进行报送。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宋原蕾、孟莹;联系电话:85151090;

邮箱:sbglk436@163.com;报送地点:前卫南区鼎新楼C436;

附件:贵重仪器设备购置计划信息统计表(2023-2025年)

资产管理处

财务处

2022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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