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吉教财字〔2016〕36号)及吉林省物价局 吉林省财政厅 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取消高等学校部分教育收费标准备案的通知》(吉省价综〔2016〕208号)要求,依据《吉林大学信息公开办法》,现将吉林大学2018级高职(专科层次)及预科生学、宿费标准予以公示。
吉大主页 吉大新闻 吉大电视 书记信箱 校长信箱
© 吉林大学 信息公开办公室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 邮编:130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