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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加强中国工程院和工程科技界的科学道德建设

发表于:发展规划处 点击:

中国工程院科学道德建设委员会

(2009年6月29日)

  一、科学道德建设工作的简要回顾

  中国工程院成立以来,坚持把院士队伍建设作为工程院做好各项工作的基础和前提。为此,在院主席团的领导下,依靠各学部常委会和院士们的努力,工程院做了大量工作。目前,从整体上看,我院院士队伍不仅在工程科学技术方面有很高的造诣,而且具有良好的学风道德,堪称维护科学道德和弘扬优良学风的典范,在社会各界享有良好的声誉。正如胡锦涛总书记所指出的:“长期以来,两院院士作为全国科技大军的领军人物,崇尚科学,敬业奉献,为我国科学技术事业发展、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两院院士真正是祖国和人民的骄傲!”近年来社会公众对院士的关注度越来越高,我院在征求全体院士意见的基础上,对《中国工程院章程》作了修改,其中对院士的标准和条件专门增加了“品行端正”的表述,以示我院维护科学道德的信心和决心。

  同时,我院也积极推动我国科技界的科学道德建设,以高度的社会责任感进行了一系列工作,为促进创新型国家的建设努力做出贡献。

  在科学道德建设方面,我院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大力弘扬科学精神

  建院以来,院士们不仅在各自的岗位为国家的科技发展继续做出贡献,而且院士群体在我国经济建设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为国家、部门、地方及企业提供了大量决策咨询建议和意见。在非典、冰冻灾害、汶川地震、甲型H1N1流感等突发事件应急和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时,院士群体都在第一时间做了大量有成效的工作,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发挥了重要的作用,赢得了党中央、国务院和全国人民的信赖与肯定。对此各媒体给予了高度评价,我院也向中央报送了有关院士的感人事迹。

  院士们的科学精神和先进事迹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宝贵精神财富。院科学道德建设委员会会同有关单位,采取多种方式大力弘扬院士们的科学精神和道德风尚,以促进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在社会上收到了比较好的反响。例如:在《院士通讯》上开辟专栏,及时通报院的科学道德建设情况,宣传院士风采。编辑出版《院士自述》。已出版两册,收录了由513位院士本人讲述他们为我国工程科技事业的发展而孜孜以求,不懈努力的奋斗经历。编辑出版《工程科技的实践者》。已出版第一集,含82位院士的感人事迹。第二集的征稿工作正在进行中。组织翻译了“关于伦理学教学的报告”。

  开展向侯祥麟院士学习的活动。与中宣部等五部委和相关企业,发起向侯祥麟院士学习的号召,系统宣传了侯祥麟院士的先进事迹。

  在院网站设立“科学道德建设”专栏。反映我院在科学道德及学风建设中所做的工作以及制定的有关规定。

  (二)坚持进行制度建设

  1997年中国工程院成立了科学道德建设委员会,负责指导并推动中国工程院院士自身及学部的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各学部常委会处理有关的科学道德和学风问题等。2002年进一步明确提出,本着“院士自律、完善制度、弘扬楷模、社会监督”的精神开展工作。每半年召开一次全体委员会议,研究院士科学道德建设及学风方面的有关问题。

委员会先后制定了《中国工程院院士科学道德行为准则》、《中国工程院院士科学道德行为准则若干自律规定》、《中国工程院关于对涉及院士科学道德问题投诉件的处理规定》等文件,并在实践中做了必要的修改补充,于2002年和2008年两次将有关文件汇编成册,印发全体院士。根据规定,院士如有违反科学道德行为准则的情况发生,委员会将组织调查处理。对情节严重者,委员会提出处理意见,报主席团批准后,在全院范围内通报批评或向社会公布,直至按《中国工程院章程》的规定,撤销其院士称号。

(三)认真把好院士入选关

  2000年成立了中国工程院院士增选政策委员会,负责院士增选政策和具体办法的制定,主要目的就是要把好院士入选关。

  委员会在每次增选工作结束之后,都要进行认真分析与总结,并在广泛听取院士建议的基础上,对下一次增选工作提出改进意见。同时还要对《中国工程院院士增选工作实施办法》、《中国工程院院士增选工作中院士行为规范》、《中国工程院院士增选机关工作人员行为规定》、《中国工程院院士增选投诉信处理办法》等进行修改与完善。这些文件对院士、候选人、提名单位、工作人员等在增选工作中的要求以及对候选人的投诉处理办法都作出明确规定,防止以各种形式干扰院士增选工作。

  (四)不断强调院士自律

  2002年底,徐匡迪院长在谈到院士应该有什么样的科学道德水准时,提出了五个不希望:一是不希望院士参加与自己学科专业无关的鉴定、评审和评奖活动,出现什么都参加的社会活动院士;二是不希望院士为了使成果的层次更高一些,为了论文能在更高一级的杂志上发表而在别人的成果上挂名,院士应该有更高的行为规范,更应尊重别人的科研成果;三是不希望院士以祖师爷自居,压制不同的学术观点,轻率否定别人的科研成果,应该提倡学术自由民主;四是不希望院士参加商业炒作、商业包装和商业广告活动;五是反对院士参加伪科学和封建迷信活动。

  从2003年开始,工程院都要向新当选院士发出公开信,指出每位当选院士,都是中国人民的普通一员,没有任何特殊的权利,只有肩负中华民族振兴与发展的特殊责任。希望他们不辜负国家和人民的期望,并提出了8条共勉。工程院同时向新当选院士所在单位提出建议,希望各部门继续在政治上、思想上更加严格要求他们,及时提醒他们的不足;不要安排他们参加本学科领域以外的活动,避免过多分散精力;对院士的宣传要恰当,避免炒作,也不宜把过高和不适当的物质待遇加到院士身上等。

  目前700多位院士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绝大多数都能够按照院的要求和院士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兢兢业业地工作。

  (五)重视社会监督

  中国工程院始终高度重视公众以各种方式对院士进行监督。除院士增选期间,对院士候选人的投诉进行认真调查与核实外,我院每年都收到一些对院士的投诉。对于任何形式的投诉,只要有实质内容,院科学道德建设委员会,都按照规定进行认真调查与核实,对署名投诉都逐一认真回复。同时,应该看到,处理投诉是一个复杂的、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必须十分慎重,实事求是。

  投诉的内容,主要涉及学术不端行为如学术作风等,从已调查核实的情况看,多数投诉与事实有出入或不属实。但个别院士确实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主要是在对待有造假或抄袭的有关论文和著作的问题上,个别院士或疏于自律,学风不严谨,或对自己的科研团队疏于管理、教育不力以及兼职过多造成不能尽责等。对这些问题,我院在会同有关方面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经主席团决定,分别进行了通报批评或通过媒体的公开批评。院领导同有关院士进行了告诫谈话。

  另一方面,对有关不实报导或投诉损害了院士声誉的,也通过必要的形式予以澄清,以正视听,维护了院士的声誉和权益。

  (六)积极参与和促进我国科技界的科学道德建设

  科技部联合教育部、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等部门,建立了科研诚信建设联席会议制度。我院对此活动给予了积极支持,并指派一名副院长作为联席会议成员。在2007年3月召开的首次联席会议上,交流了各部门开展科研诚信建设的情况,讨论确定了联席会议的议事规则,并部署了近期工作。在2008年11月召开的第二次联席会议上,审议了《关于加强我国科研诚信建设的意见》、《科研活动诚信指南(暂定名)》、《科研诚信知识读本》等文件,并就各部门科学道德建设情况进行了交流。联席会议的建立,为加强科技界在建设科研诚信方面的合作建立了一个平台。

  宣讲科学道德。我院与中国科协合作,组织了科学道德报告团,分别赴上海、杭州、兰州、郑州、深圳等地高校进行了宣讲科普活动。

  各位院士:上述工作中还有很多不足之处,请大家多提意见和建议。以上工作受到各学部和院士们的有力支持,在此表示衷心感谢。

 二、进一步加强科学道德建设的几点思考和建议

  (一)关于加强科学道德建设的重要性

  不断加强科学道德建设,是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需要,是国家和人民的希望,也是院士们的共同心声。“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是推动人类文明进步的革命性力量”。科学技术事业是崇高的事业,科学道德是人们从事科学技术活动时必须遵循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许多院士和专家在不同场合异口同声地强调科学道德建设的重要性。在不久前召开的两院资深院士座谈会上,老院士们语重心长地指出,当选为院士,一定要更加谦虚谨慎,兢兢业业,严格要求自己,同时要带好自己的团队,倡导扎实治学,诚信第一,远离浮躁和急功近利,坚决抵制各种形式的学术不端行为。我们还应关注中国科技界的科学道德建设,使科技群体共同反对各种不正之风。目前在科技界除论文造假外,在评审和报奖等涉及利益的环节都存在学术不端行为,如果这类行为传染开来,必将严重威胁创新型国家的建设。加强科学道德建设,是我们践行科学发展观的重要责任,需坚持不懈地付出巨大的努力。

  (二)继续把好院士入选关

  工程院的科学道德建设要坚持从源头抓起,切实把好院士增选的入选关。增选中对院士候选人在科学道德方面的情况要具体了解;对院士候选人、相关单位、有关人员在院士增选中的违规行为,要严肃处理;对遴选和增选过程中违反院士行为规范的,也要严肃处理。

  有的个人和单位为了使候选人能够当选,进行有意识的包装、造假,甚至采用各种方式企图拉拢有关院士,给评审工作带来严重的干扰。一旦把一个有问题、不合格的候选人选进院士队伍,将会造成很坏的社会影响和后果。为此,我院已多次研究和完善院士增选办法,使其更科学、更规范。一旦发现候选人有不端行为即取消其候选人资格。在评审中,还要特别注意考察候选人对成果和获奖项目的实际贡献,否则不仅会使选举出现偏差,还会影响学术界的风气。

  在以往的院士增选中,工程院都曾处理大量涉及候选人科学道德方面的投诉信函,说明社会非常关注院士队伍建设。为认真调查这些投诉,不少院士付出了很大的努力,为工程院的建设作出了贡献。另一方面,我们也希望院士以客观、公正的态度评价每一位候选人,在去伪存真的基础上,尽可能凝聚共识,把真正优秀的工程技术专家选到院士队伍中来,使我院不断补充新鲜血液,保持朝气与活力。希望院士们努力使自己成为科学道德和做人的表率,希望院士群体影响和带动我国工程科技界,成为弘扬科学精神的实践者。

(三)进一步加强院士自律

  中国工程院能够发挥作用、享有崇高声誉的基础和关键是要建设一支素质高、学风正、品德优的院士队伍。面对中央的高度评价和人民的殷切希望,我们只有更高地要求自己,加强自律,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不仅在科技工作中做出应有的贡献,当好学术带头人,而且在科学道德方面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不仅要成为先进生产力的创造者,也要成为先进文化的传播者。

  许多院士表示希望进一步加强院士自律。“近年来科技界受到社会上浮躁心理和急功近利思想的不良影响,出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现象,科学道德建设面临新的挑战,院士群体的科学道德也面临更高的社会期望”。“国内外已经发生的学术腐败现象令人震惊:一些学术不端行为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个别院士疏于对学生和助手的管理而产生不良影响;个别候选人的申报材料因成绩不实而受到质疑,这些都应引以为戒”。

  有院士给院来信说,“现在社会对院士的关注度很高,这固然是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体现,但也确有过热的情况。有的单位和地方把过高的物质利益与院士挂钩,不仅有损院士的声誉,也造成了有的院士过多兼职的情况,遭致社会的非议”。希望院士慎重处理这类问题,谢绝自己力所不及、不能尽责的兼职,特别是具有行政责任的实职。尽量减少非学术性、非本专业的社会活动。每位院士都要对院士群体的声誉负责,将个人的行为置于院士集体声誉和规范的要求之下,对享有的荣誉保持清醒的头脑,更要对肩负的责任有深刻的认识。

  由于院士是科技界最高的荣誉称号,院士在对有关问题公开作出评价时需谨慎和客观。在企业担任技术顾问,要坚持科学态度和诚信品格,超脱商业利益。对自己团队科研成果中的错误,应及时以适当的方式予以公开和承认。同时,每位院士都是科技界和社会的普通一员,社会也要用平和的心态对待院士,不宜炒作,也不应将其特殊化。

  (四)完善相关制度,促进我国工程科技界的科学道德建设

  科学道德制度建设是我国科技界的一项基本建设和长期任务,是我国科学技术乃至全社会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础之一,也是中国工程院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工程科技是硬碰硬的事,来不得半点虚假和浮夸,加强科学道德建设尤为重要。科技界各种学术不端行为的发生,除当事人的主观原因外,也有科技管理体制机制上的根源。一些不符合科学精神的学术评估、评价、评审制度和科技管理体制,催生了浮躁和急功近利,刺激了一些人在利益的诱惑下搞“包装”、“运作”、造假、拉关系、“跑部钱进”、“以钻营代替钻研”、“以权术代替学术”,甚至为了小集体和单位的利益,出现集体造假等严重的不端行为。因此,在强调自律和加强教育的同时,需要进一步完善有关的制度建设,构建教育、制度、监督相结合的工作体系,以营造我国科技界更好的学术氛围,如建立科技工作者诚信档案;改进科技评估、评价和管理办法;建立科研团队的学术诚信教育制度;规范兼职;完善发表论文的有关制度;使有关的监督机制法制化;建立更加客观和健全的对学术不端行为的调查机构和处理办法等。其中,有的是各位院士可以操作的,有的则是要促进我国科技界共同努力去建立的。同时,也要与时俱进地完善我院科学道德建设的各项制度,对此也请各位院士提出宝贵建议。

  各位院士:一个国家要自强于世界民族之林,需要有一代又一代的新人传承崇高的价值观、人生观和世界观;一个充满希望的国家,必然是江山代有才人出。我们在严于律己的同时,要努力向新一代的科技工作者和学生宣传科学精神,以做人做事的严谨科学态度和奉献精神感召和激励他们奋发向上,创造有利于自主创新的环境和氛围,为国家造就和凝聚一大批德才兼备的优秀科技人才。我们要牢记党中央、国务院和全国人民对工程院和全体院士的殷切希望,为建设创新型国家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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