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大学始建于1946年,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综合性大学,国家首批“985工程”“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2017年首批入选“双一流”建设A类高校。2022年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中,学校6个学科入选。
学校学科门类齐全,拥有学士—硕士—博士完整的高水平人才培养体系,培养全球60余万校友,高水平人才培养质量得到国际国内社会广泛认可。学校聚焦“双一流”建设目标,全球合作网络不断优化,与40个国家和地区的302所高校和科研机构建立合作伙伴关系。
公共卫生学院是国家首批 MPH 专业学位试点单位,2020 年入选首批高层次应用型公共卫生人才培养创新项目单位。经过20年的人才培养,已形成自身的优势与特色,注重提升高水平研究工作转化为MPH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资源。通过 MPH 研究生参与科研项目,提高人才培养水平。着力加强 MPH 研究生在传染病防控、疫情研判、现场流行病调查、实验室检测等实践能力培养,为国家输送实践能力强、职业素养高、创新意识好的实用人才。
吉林大学公共卫生卓越人才培养项目在培养中采用课程学习、社会实践、项目研究三结合的培养模式,建立适合留学生教学管理,具有医学特色的专业学位培养模式。旨在培养适合全球健康需要,掌握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基本理论、具备疾病预防控制、社区卫生服务、卫生事业管理和卫生监督执法能力的,能够解决公共卫生领域实际问题的应用型、复合型高级公共卫生专业人才。经过该项目培养的学员应具有本学科较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能力和初步的实践工作能力。
一、项目形式
1. 招生类别:硕士研究生
2. 授课语言:英语
3. 招生专业:公共卫生硕士
4. 培养方式与资助年限:两年制硕士学位项目。采用“1+1”模式,即学生第一学年在中国项目院校完成全日制基础课程学习与考察研究工作,并完成学位论文的准备工作,第二学年回所在国结合其自身本职工作实际,完成学位论文,并按院校要求来华进行学位论文答辩,合格者获得学位。
二、申请条件
1. 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不超过45周岁,身心健康。
2. 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有三年及以上工作经历;具有与所申请项目相关专业学习或工作背景者优先。
3.申请者须为以下四类人员之一:
(1)所在国政府部门处级(或相应级别)及以上的公职人员;
(2)机构和企业等单位高级管理人员;
(3)高校和科研机构行政管理人员;
(4)有国际组织任职或实习相关经历人员。
三、奖学金内容
提供申请人学费及在华学习期间校内公寓住宿、生活费和在华综合医疗保险。
四、培养方案及项目特色
(1)学制、培养形式
①学制:二年。
第一学期:
9月-1月,在吉林大学完成集中课程学习,并分配指导教师;
第二学期:
2月-7月,社会实践考察研究、完成开题报告及学位论文准备工作
第三学期:
9月-12月底,收集论文材料、科研数据、论文写作
第四学期:
1月-5月,完成论文写作、预答辩、答辩工作。预答辩、答辩流程按照研究生院对研究生答辩的规定要求,可采取线上线下混合方式完成。
6月-7月,完成毕业离校手续。
实际完成论文,并按照毕业要求完成学位论文答辩,合格者获得学位。
②采用全英文集中授课和个别指导相结合的培养形式,实行三段式培养:学位课学习+社会实践环节+专题论文。
(2)学科方向
①卫生事业管理
②疾病预防与控制
③环境与健康
④社区卫生与健康促进
(3)课程设置
课程代码 |
课程名称 |
学时 |
学分 |
考核方式 |
开课学期 |
0010121 |
汉语 |
80 |
4 |
考试 |
1 |
0010131 |
中国概况 |
40 |
2 |
考试 |
1 |
QR72502200 |
流行病学a |
40 |
2 |
考试 |
1 |
QR72500200 |
卫生统计学 |
60 |
3 |
考试 |
1 |
QR72502700 |
医学科研论文写作 |
20 |
1 |
考查 |
1 |
QR72502600 |
文献检索 |
20 |
1 |
考查 |
1 |
QR72500800 |
现场调查技术 |
20 |
1 |
考查 |
1 |
QR72503700 |
统计软件 |
30 |
1.5 |
考查 |
1 |
QR72503600 |
卫生事业管理学 |
30 |
1.5 |
考查 |
1 |
QR72503200 |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 |
20 |
1 |
考查 |
1 |
QR72500400 |
卫生经济学 |
30 |
1.5 |
考查 |
1 |
QR72502900 |
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 |
30 |
1.5 |
考查 |
1 |
QR72503900 |
社会医学 |
20 |
1 |
考试 |
1 |
QR72504000 |
环境健康 |
72 |
4 |
考试 |
1 |
QR72504100 |
心理健康 |
18 |
1 |
考查 |
1 |
必修环节 |
开题报告 |
1 |
|||
必修环节 |
文献阅读 |
1 |
|||
必修环节 |
社会实践 |
||||
总学分:29学分 |
修满规定学分,通过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者,授予公共卫生硕士专业学位,获得毕业证书。
五、申请及审核录取流程
第一步:申请人在吉林大学国际学生报名系统提交申请
申请人须于2023年4月1日前,提交材料(具体要求详见附件),即护照首页、经公证的最高学历证明、学习成绩单、语言能力证明、来华学习计划、推荐信、《外国人体格检查表》、无犯罪记录证明、研究成果等。
申请人应在吉林大学国际学生报名系统(http://apply.jlu.edu.cn)注册账户,准确填报个人资料信息,点击“提交”完成线上申请。本年度招生采取网上申报,申请人应确保网上所提交材料与原件一致。申请材料齐全方可进入下一轮审核环节。
第二步:吉林大学国际教育学院初审
2023年4月3日前,国际教育学院依据招生要求,对申请人资格进行逐项审核,重点审核学历背景、语言水平、身份资格、健康状况等,初审合格后商请教学培养单位复审。
第三步:吉林大学教学培养单位复审、远程面试或笔试
2023年4月17日前,教学培养单位组织专家复审,重点审查申请人学习成绩、科研能力、语言水平、学术背景、综合素质及发展潜力,择优进行远程面试或笔试,并将结果反馈给国际教育学院。
第四步:在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管理信息系统提交申请
2023年4月20日前,学校通过邮箱或国际学生报名系统通知申请人预录取结果并提供预录取通知,申请人于4月29日前在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管理信息系统中进行申请。(http://studyinchina.csc.edu.cn/#/login)
第五步: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评审
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相关学科专家对申请人的学业成绩、综合素质、发展潜力等方面进行评审,并择优录取。
未被录取的奖学金申请人,如有意愿申报我校自费项目,优先录取。
第六步:通知学生录取结果
吉林大学国际教育学院通知学生录取结果。
备注:
1. 录取学生须严格按学校规定时间完成注册报到手续,未按要求如期报到者,奖学金资格不予保留。开学时间预计于2023年9月。
2. 未通过资格复审者,将被取消奖学金录取资格。
3. 申请时常见问题请浏览吉林大学国际教育学院网
站(https://cie.jlu.edu.cn/info/1060/3133.htm)
六、申请截止时间
2023年4月1日
七、注意事项
1. 中国政府奖学金卓越奖学金项目申请人不得兼报中国政府奖学金其他项目。
2. 中国政府奖学金生不得同时享受中国各级政府和录取院校设立的其他奖学金(不含各类一次性奖励金)的资助,一经发现,其中国政府奖学金资格将予以取消,并须退还已领取的中国政府奖学金。对于刻意隐瞒资助情况的,除取消资格外,三年内不允许申请中国政府奖学金。
3. 已在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管理信息系统申报其他高校的申请人,请勿重复申请吉林大学。
4. 奖学金获得者一经录取,不得变更学习专业、学习期限和授课语言。
5. 奖学金生入校后须参加年度评审,以评审结果确认下一学年是否资助、中止或取消奖学金资格。
八、联系方式
吉林大学国际教育学院国际学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86-431-85166885、85166519
地址:中国吉林省长春市修正路1505号吉林大学友谊会馆216室
邮编:130012
邮箱:admissions@jlu.edu.cn
网址:https://www.jlu.edu.cn/
http://cie.jlu.edu.cn/
附件:
中国政府来华留学卓越奖学金项目申请材料清单
1. 护照首页。如现持有护照有效期不符合要求(护照有效期应晚于2023年9月),请及时换发新护照。
2. 经公证的最高学历证明。如申请人为在校学生,须提交本人就读学校出具的预计毕业证明,并于2023年6月30日前补交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如为中、英文以外语种,需另提供英文翻译件并公证。
3. 学习成绩单(自本科阶段起)。成绩单扫描件应包括本科学习阶段、成绩单应由就读学校教务处或有关学生管理部门开具并盖章。可提供中/英文成绩单,如为英语以外语种,需另提供英文翻译件并公证。
4. 语言能力证明。申请人应提供如雅思或托福等国际通用英文成绩证明。
5. 来华学习计划。应提交中/英文学习计划(1000字以上),内容应重点包含申请人专业背景、学术能力、自身优势特点、未来专业研究方向及学习计划等,只可以用中文或者英文书写。来华学习计划将作为专家学术评审重要参考依据。
6. 推荐信。提交两名教授或副教授的推荐信,内容应重点包含对申请人来华学习目标要求,中方院校或者中方导师与国外导师的合作情况或者校际交流情况,以及对学生综合能力、未来发展的评价,只可用中文或英文书写,推荐人应签字且注明联系方式。
7. 《外国人体格检查表》(此表格由中国卫生检疫部门统一印制,须英文填写)。申请人应严格按照《外国人体格检查表》中要求的项目进行检查。缺项、未贴有本人照片或照片上未盖骑缝章、无医师和医院签字盖章的《外国人体格检查表》无效,检查结果有效期为6个月。
8. 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人须提交由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无犯罪记录证明,通常应为提交申请之日前6个月以内的证明文件。
9. 研究成果(如有)。上一学习阶段毕业论文摘要及指导教师介绍;已发表论文刊物封面、目录及论文页复印件;学术、科研成果、发明、专利等证明材料。
10. 在职证明。申请人提交的单位签字盖章版的在职证明应包含申请人个人信息、工作年限、现任职务等信息。现任职务应符合招生简章中对于申请人的职务要求。
注意:
1. 通过系统上传的材料须清晰、真实、有效。建议申请人使用专业设备扫描需提交的有关文件,因材料不清晰或无法可识别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承担。
2. 学生应在实际到校报到时携带以上申请材料原件,学校将进行核验,以确定录取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