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2011年音乐类专业(艺术类)计划招生40人,其中音乐学5 人、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5人、音乐表演[声乐(美声、民族)、钢琴、小提琴、中提、长笛、小号、二胡、琵琶、扬琴、笛子]30 人。各专业学制均为四年、本科。
招生范围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山东共10个省、市、自治区。
报考我校的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
如果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统一组织艺术类本科专业考试,考生必须参加并成绩合格。
凡符合报名条件(详见招生简章)的考生一律由本人到规定地点现场报名,不受理函报、代报。
报名时间:2011年1月5日。
报名地点:吉林大学中心校区体育馆(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
报名时须带考生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当地招生办公室提供的2011年艺术类考生专业考试报名资格证或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未统一组织艺术类报名的省份除外)。
报名时须交专业考试报名、初试费100元,进入复试者另交复试费100元。
专业考试时间:2011年1月7日—1月10 日
考试内容分为初试与复试,具体内容详见招生简章。
考生专业考试合格者,我校发给“吉林大学2011年音乐学科专业考试合格证”,考生须参加2011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文、理科均可)。数学成绩全部计入总分。
录取原则及其他具体要求详见《吉林大学2011年音乐类专业(艺术类)招生简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