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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网络教育校外学习中心年检年报的通知

发表于:继续教育学院 点击:

各公共服务体系、校外学习中心:

根据《吉林大学学历继续教育年报年检实施方案》(校继教字【2016】19号)文件规定,我校2023年度网络教育校外学习中心(以下简称“学习中心”)年检工作即日起开始。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范围

有在籍生的网络教育校外学习中心。

二、年检内容

1.按照《吉林大学网络教育校外学习自检工作要求》(详见附件1)开展自查自评。

2.按照《网络教育办学风险自查清单》(详见附件3)开展自查自纠。

三、提交材料

1. 2023年度自检报告。参照《吉林大学网络教育校外学习中心自检工作要求》撰写。

2.2023年度吉林大学网络教育合作办学单位基本情况表。

3.网络教育办学风险自查清单

四、年检要求

1.年检材料须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地反映学习中心的办学与管理状况。《自检报告》《2023年度吉林大学网络教育合作办学单位基本情况表》《网络教育办学风险自查清单》须经依托单位法人审核签字,依托单位盖章后报送;报表数据须准确详实,与办学实际相符。

2.报送要求

(1)公共服务体系总部(奥鹏、弘成、知金)负责对所属学习中心报送的年检材料初审后撰写总体年检报告,并按要求报送材料。

(2)公共服务体系总部、我校自建的学习中心请于2024年1月8日前将提交材料电子版和盖章页扫描件发送指定邮箱。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昱明 胡毕琼

指定邮箱:xjb@jlu.edu.cn

联系电话:0431—85095027

附件:1.吉林大学网络教育校外学习中心自检工作要求

            2.2023年度吉林大学网络教育合作办学单位基本情况表

            3.网络教育办学风险自查清单

继续教育学院

2023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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