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大学继续教育改革包括学历继续教育和非学历教育两 部分。本意见中的学历继续教育是指高校自主招生的网络教育停 招后,由我校培养的统一通过成人高考入学的“非脱产”学生的学 历教育形式;非学历教育是指学校在学历教育之外面向社会举办 的,以提升受教育者专业素质、职业技能、文化水平或者满足个 人兴趣等为目的的各类培训、进修、研修、辅导等教育形式。
2021 年 11 月 11 日,教育部办公厅印发《普通高等学校举办 非学历教育管理规定(试行)》教职成厅函〔2021〕23 号(以下 简称《规定》),指出非学历教育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 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 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强化公益属性,发挥市场机制 作用,主动服务国家战略、经济社会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依托 学科专业优势和特色,与学校发展定位相一致、与学校办学能力 相适应。提出要进一步加强对高校举办非学历教育的规范管理, 坚持依法依规治理,规范办学行为。
2022 年 7 月 23 日,教育部印发《教育部关于推进新时代普 通高等学校学历继续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教职成〔2022〕2 号 (以下简称《意见》),指出普通高校举办的学历继续教育还存在
的办学定位不够明确、制度标准不够完善、治理体系不够健全、 人才培养质量不高等突出问题,不能很好适应学历继续教育高质 量发展要求。提出要以“全面规范、提高质量”为主线,对普通高 校举办的学历继续教育改革作出全面部署,推动形成办学结构合 理、质量标准完善、办学行为规范、监管措施有效、保障机制健 全的新格局。
根据教育部《意见》和《规定》要求,结合我校继续教育工 作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组织领导
1.充分发挥校党委的领导作用,确立党政主要领导作为继续 教育第一责任人、分管校领导为主要责任人的领导体制。继续教 育的重大决策须经校长办公会或党委常委会集体讨论决策。
2.成立“继续教育指导委员会”。
“继续教育指导委员会”对继续教育事业发展规划、人才培养 与教学改革、数字化学习资源建设与共享、教学质量监督等重大 事项进行研究、指导和审议。
3.执行“管办分离” 。“管”指归口管理部门,对继续教育实施 归口管理。“办”指负责学历继续教育的继续教育学院和负责非学 历教育的培训学院及校内有培训业务的单位和部门。
(1)成立继续教育管理办公室,对我校继续教育(学历继续 教育和非学历教育)归口管理。
(2)在现继续教育学院、网络教育学院、培训学院“三院一
体”管理体制基础上,整合为继续教育学院、培训学院“两院一体” 管理体制。继续教育学院负责我校学历继续教育实施。培训学院 与我校有培训业务的单位和部门共同负责我校非学历教育的实施。 培训学院在做好培训教育同时, 为其它学院和部门开展培训教育 提供支持服务,调动各专业学院和部门开展培训教育的积极性。
二、总体要求
4.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办好继续教育的决策部署,把握新发展 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全面贯彻党的教 育方针,加强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 根本任务,遵循继续教育规律、适应继续教育学习特点,坚持规 范与发展并重,加强内涵建设,推动继续教育规范、有序、健康 发展,服务全民终身学习需要,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人的全面 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5.基本原则。( 1)明确定位,形成特色。坚持系统思维,整 体谋划事业发展,明确办学定位,形成有所长、有特色的发展格 局。(2)育人为本,提高质量。坚守教育初心,落实教育教学要 求,规范教学组织实施,强化过程管理,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3)夯实基础,强化能力。加大办学投入,增强办学能力,扩大 优质资源供给。(4)数字赋能,精细管理。充分发挥继续教育与 信息技术深度融合的优势,实现数字化转型,提升办学和管理的 智慧化水平。
三、构建与新发展阶段相适应的办学体系
6.办学目标。在对我校继续教育规模、质量、资源、效率、 风险等方面充分评估的基础上,建立健全与新发展阶段相适应的 继续教育办学体系,形成办学结构合理、办学行为规范、监管措 施有效、保障机制健全的新格局;继续教育资源供给更加丰富, 办学质量显著提升,服务能力和社会认可度大幅增强,提升继续 教育办学声誉,助力学校“双一流”建设。为学习者提供优质高等 教育终身学习的机会和服务。
7.办学定位。根据教育部规定,继续教育是我校办学的有机 组成部分。遵照“发挥优势、规模适度、打造品牌、扩大影响、提 高效益、做出贡献”的原则,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将继续教育 作为落实人才培养和社会服务职能的重要方面,纳入学校发展规 划。保证办学质量与学校的品牌声誉相统一。
8.办学形式。( 1)学历继续教育根据专业特点和学生需求等, 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形式教学。学历继续教育统一通过成人高考 入学,统一专业教学基本要求,统一最低修业年限,统一毕业证 书。已注册入学的网络教育学生按原政策执行。(2)非学历教育 以培训为主。开展以提升受教育者专业素质、职业技能、文化水 平等为目的的各类培训、进修、研修、辅导等教育活动。开展多 种行业多种形式的各类培训教育。
9.推进特色办学。( 1)学历继续教育要结合高水平学科专业 举办“少而优、小而精”的学历继续教育,办出示范、引领发展。
(2)非学历教育要依托学科专业优势和特色,开办与学校发展定 位相一致、与学校办学能力相适应的培训教育。建设具有重要影 响力的非学历教育基地。
10.规范教学组织实施。( 1)学历继续教育要加强教学管理制 度建设,加强对线上教学和线下面授的全过程管理,确保严格落 实课程教学、实验实训、考勤、作业、考核、毕业论文(设计)、 毕业答辩及审核等环节要求。探索通过实践作业、情境测试、技 能认证等方式科学评价学生能力水平。加强学生管理和服务,创 造条件增加学生入校学习、活动的时间和频次。原则上应集中举 办开学典礼、毕业典礼等重要活动。(2)非学历教育要建立教学 管理制度和质量保障机制,加强项目设计、课程研发、教学组织、 效果评价等方面管理,明确教学目标和计划安排,严格学习纪律 和考勤考核,加强学员管理。
四、全面落实教育教学要求
11.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开齐开好思想政治理论课,推进体现 继续教育特色的课程思政建设,探索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思政育人 新模式,建立完善全员、全程、全方位育人体制机制。
12.创新教育教学模式。( 1)学历继续教育要结合实际开展线 上教学与面授教学、自主学习与协作学习等相结合的混合式教学; 根据不同专业要求和学生特点,合理确定线上线下学时比例,线 下面授教学(含实践教学环节)原则上不少于人才培养方案规定 总学时的 20%。(2)非学历教育可采取脱产、业余形式。鼓励创
新教学模式,在传统教学模式外,增加实践教学、情景教学、实 地教学等模式,开展基于互联网的信息化教学和线上线下混合教 学。
13.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1)学历教育要加强专兼职结合的学 历继续教育教师队伍建设,配足配好主讲教师、辅导教师和管理 人员。聘任的兼职教师、辅导教师统一纳入学校师资队伍发展规 划和管理,加强师德师风建设。鼓励返聘优秀退休教师参与继续 教育教学。在职教师承担本校继续教育工作纳入教学工作量计算 和教师教学业绩考核评价体系。(2)非学历教育要加强师资队伍 建设。建立非学历教育师资准入标准。签定聘用合同加强师德师 风建设,建立非学历教育师资库。鼓励优秀师资开发高水平非学 历教育教学资源。
五、规范和加强办学管理
14.严格办学基本要求。( 1)学历继续教育要严格落实普通高 等学校学历继续教育办学基本要求,办学基本要求中的指标将逐 步纳入教育统计。按教育部要求,我校学历继续教育应积极参加 教育部组织的教学评估,并纳入我校本科教育教学评估体系。(2) 非学历教育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全校非学历教育的统筹协调和规范 管理,拟订非学历教育发展规划和管理制度,建立风险防控机制, 对非学历教育办学进行过程指导、质量监督和绩效管理。
六、推进数字化转型发展
15.促进优质数字资源共建共享。继续教育自主或与有关机构 联合开发优质网络课程。支持探索资源建设使用可持续发展机制, 支持资源版权方通过市场化方式自主定价、交易。积极探索面向 境外在线开展继续教育的模式和途径,提升继续教育国际化水平, 促进优质资源开放共享。
16.推动办学管理智慧化。充分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 手段,创新继续教育办学管理方式,加强招生、教学、考试、学 籍、证书、收费等各环节的全流程管理,提高办学管理的数字化 智能化水平,保证流程规范、监管有效。
17.加强教育教学在线常态监测。全面加强对继续教育教师线 上教学、学生线上学习的日常监测,将教学效果、学习状态计入 教师考核和学生评价,精准判断学生学习状态与教学质量,实现 个性诊断与即时干预。
七、强化保障机制
18.加强制度保障。按照教育部《规定》和《意见》要求,修 订和制定继续教育中有关非学历教育和学历继续教育相关制度规 定。建立一套完整的覆盖继续教育全过程全环节的适合我校发展 特色的规章制度体系。
19.加强经费保障。保障继续教育办学经费,加大课程资源建 设投入。建立与继续教育改革相适应的绩效分配制度。建立健全 财务管理制度,规范学费收入使用管理。
20.加强资源保障。优化资源配置,不断改善继续教育特别是 非学历教育办学及食宿条件。支持在有偿使用的基础上将学校运 动场馆、图书馆、实验室等资源向继续教育学员开放。
八、注重防范风险
21.加强风险预判。处理好历史遗留问题,做好网络教育过渡 期工作安排,做好风险预案与应对措施,确保继续教育平稳发展。
22.学校财务、审计、教师管理、学生管理、巡视巡察、纪检 监察等部门将继续教育监督检查纳入日常工作,建立工作机制, 强化监督,防范风险。
附件:1-1.吉林大学学历继续教育改革发展方案
1-2.吉林大学非学历教育发展建设实施方案
附件 1-1
吉林大学学历继续教育改革发展方案
《教育部关于推进新时代普通高等学校学历继续教育改革 的实施意见》教职成〔2022〕2 号(以下简称《意见》),以“全面 规范、提高质量”为主线,对普通高校举办的学历继续教育改革作 出全面部署,推动形成办学结构合理、质量标准完善、办学行为 规范、监管措施有效、保障机制健全的新格局。为贯彻落实《意 见》,按照教育部相关部署和要求,结合学校学历继续教育改革工 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开放教育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教育形式。 本方案所称的网络教育是指教育部自 1999 年起先后在68 所普通 高校试点开办的现代远程教育,2022 年 5 月结束试点工作。本方 案所称学历继续教育是指统一通过成人高考入学的“非脱产”学生 的学历教育形式。
一、指导思想及办学定位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中央、 国务院关于办好继续教育的决策部署,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 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 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
循继续教育规律、适应在职学习特点,坚持规范与发展并重,加 强内涵建设,结合高水平学科专业举办“少而优、小而精”的学历 继续教育。办出示范、引领发展,服务全民终身学习需要,为促 进经济社会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改革发展目标
学历继续教育以“全面规范、提高质量”为重点,在对我校继 续教育规模、质量、资源、效率、风险等方面充分评估的基础上, 构建与新发展阶段相适应的办学体系。形成办学结构合理、办学 行为规范、监管措施有效、保障机制健全的新格局。依托吉林大 学学科基础雄厚,科技人才汇聚的资源优势,结合高水平学科专 业举办“少而优、小而精”的学历继续教育,以办出省内示范、引 领发展为目标。提升办学声誉,助力学校“双一流”建设。为学习 者提供优质高等教育终身学习的机会和服务。
三、学历继续教育改革建设举措
(一)组织领导
在学校党委的全面领导下,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落 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学历继续教育重大事项均由学校党委常委 会或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建立“管办分离”的办学模式,严格落 实办学主体责任。
(二)招生与收费
1.规范与加强合作办学的管理。学历继续教育秉承“职继融通、
校企合作”的办学理念,有针对性地与职业院校、大中型企业建立 合作关系。
2.加强招生工作的管控,完善规章制度。招生宣传采取定向 招生宣传结合全国招生宣传形式开展,校本部统一制定并向社会 发布招生简章,公布招生专业;严格审查入学资格和前置学历; 有效监管教学点招生行为,宣传规范,无虚假承诺,无跨区域招 生情况;不转移、下放招生权,杜绝代理招生行为。
3.完善收费政策,严格按照主管部门核准的项目和标准进行 收费;学费由学校全额收取,教学点不能代收,杜绝搭车收费、 捆绑收费情况。
(三)教学与管理
1.专业建设
(1)按照教育部对中央部委所属高校结合高水平学科专业 举办“少而优、小而精”的学历继续教育的要求,遴选适合我校开 展学历继续教育专业。专业设置经继续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充分 论证确定,选定的专业既要体现学校特色与学科优势,又要符合 经济社会发展需求。
(2)专业学院按照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教学模式,制定符合 本校人才培养目标的培养计划、教学大纲。课程结构及内容设计 科学合理,能体现网络教学特色和成人学习特点,思政课程设置 规范,课程思政落实到位,完善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机制。
(3)依据专业培养方案,加快数字资源建设。探索资源建设
使用可持续发展机制,推进在线课程和资源开放共享。
2.教学实施
(1)修订并完善学历继续教育教学管理各项规章制度。
(2)完善管理信息平台对线上教学和线下面授的全过程管 理功能,引导学生自主学习和协作学习,满足学生多样化的学习 需求。
(3)完善课程评价体系,学生线上学习时间和线上活动纳入 过程性评价;课程考核以集中考试为主(笔试、机考等形式)。
(4)建立实习实践合作办学机制,以职业院校、大中型企业 为依托建立实习实践基地,保障实习实践教学效果。
3.考试管理
(1)修订并完善考试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
(2)完善题库建设,统一组织命题,题库题量不少于单次考 试试卷题量的 10 倍;完善试卷保密制度。
(3)规范并严密考试组织工作;完善考试监管与巡查制度; 严肃依规处理违纪作弊及替考行为,保存相关记录。
(4)进一步规范科学地评定成绩。学生在学期间试卷保存完 整。
4.毕业与学位授予
(1)修订并完善毕业论文(设计)指导过程文件、完善毕业 论文(设计)答辩和查重制度,毕业论文(设计)100%查重,毕 业论文电子存档。
(2)修订并完善学生毕业管理及保证人才培养质量的方案, 严格按毕业和学位授予标准进行资格审查。
(四)学习支持服务
1.向学生提供导学、助学、督学、促学服务。
2.向学生提供便捷的咨询服务,建立健全对学生投诉的处理 和反馈机制。
3.集中举办开学典礼、毕业典礼等重要活动。
(五)质量控制
1.不断健全适应新时代要求的学历继续教育质量管理体系, 完善质量监控与评估各项规章制度。
2.定期开展质量自评和督导;定期开展学生满意度调查;撰 写年度质量报告,内容全面、数据准确。
(六)信息化建设
1.在教育部推进数字化转型发展要求下,结合学历教育情况 特点,制定学历继续教育信息化建设方案。
2.建设与新发展阶段相适应的教学管理系统、在线学习系统、 考试系统、论文答辩系统。实现优质数字资源共建共享、教育教 学在线常态监测、办学智慧化管理,从而提升数字化公共服务水 平。
四、网络教育在籍生教学保障与管理
网络教育 2022 年秋季已停止招生,2028 年底网络教育工作 将全部结束。为保证网络教育存量在籍生日常教学、学生管理、
考试评价、学习支持服务、毕业答辩、学位授予、证书发放等方 面工作的正常开展,保障管理措施如下:
1.清理在籍生数据,将超年限学生名单公示预警、到期清理 出学籍库。
2.保证在籍学生正常教育教学工作。按既定的专业人才培养 方案做好在籍学生的培养,全面落实教学环节,确保日常教学、 学生管理、考试评价、学习支持服务等方面工作的正常开展。
3.持续更新课程资源,切实保障教学、管理等平台稳定运行。
4.在培养有效期内,网络教育在籍生的收费标准、学习年限、 毕业要求、证书发放等政策不变。
5.妥善处理与校外机构的合作关系。加强对校外学习中心等 机构的指导与管理,动态掌握运行状况,防控办学风险,确保其 如期履行义务,保障在籍学生的学习秩序。
6.结束试点的网络教育办学领域的风险排查工作,应逐级识 别风险并制订风险防控预案,建立风险防控管理的基本框架并组 织实施,确保结束试点的网络教育工作平稳完成。
附件 1-2
吉林大学非学历教育发展建设实施方案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举办非学历教育管理规定(试行)》《吉 林大学继续教育改革发展实施意见》,结合学校非学历教育发展情 况,编制此方案。
本方案所称非学历教育是指学校在学历教育之外面向社会 举办的,以提升受教育者专业素质、职业技能、文化水平或者满 足个人兴趣等为目的的各类培训、进修、研修、辅导等教育活动。
一、非学历教育的指导思想及办学定位
非学历教育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 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统筹市场需求和社会公益的关系,主动服务 国家战略、经济社会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依托学科专业优势和 特色,聚焦“发挥优势、规模适度、打造品牌、扩大影响、提高效 益、做出贡献”的原则;坚持依法依规治理,规范办学行为,提升 人才培养质量。努力建设国内具有重要影响力的非学历教育基地, 服务于学习型社会建设和学校“双一流”建设工作。
二、非学历教育的发展建设目标
通过 1-2 年的时间,建立符合国家文件要求的管理体制、符
合社会发展需要的办学模式,并完善修订相关规章管理制度;通 过 3-5 年的时间,在现有培训学院、国际教育学院和专业学院办 学的基础上,力争在人才培养、社会服务、资源建设、品牌锻造 等方面协调发展,锻造具有学校文化特色的非学历教育服务品牌、 构建具有学校优势专业特色的非学历教育课程培训体系、培养一 支高素质高水平的非学历教育管理服务队伍,建设成具有一定国 际影响、国内一流、在东北地区首屈一指的非学历教育体系,进 一步提升学校社会办学的经济效益。充分满足国家终身学习社会 的需求,成为学校服务国家教育强国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发展建设举措
(一)加强非学历教育的组织领导
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举办非学历教育原则上以自招、自办、 自管为主。非学历继续教育重大事项均由学校党委常委会或校长 办公会讨论通过,切实落实学校的办学主体责任。坚持“管办分离” 原则,明确归口管理部门,对非学历教育实施归口管理。强化各 基层党组织对涉及非学历教育工作的政治把关作用。在办学过程 中,严禁委托校外机构代理招生,严格控制非学历教育合作办学。 对确需要举办的合作办学项目,严禁转移、下放、出让学校的管 理权、办学权、招生权和教学权。
(二)加强非学历教育课程体系、师资队伍和管理人才的建
设
1.依托各专业学院优势学科专业和特色,加大非学历教育教
学资源建设投入力度,健全开发使用标准、程序和审核评价机制。 鼓励优秀师资开发高水平非学历教育教学资源,推进学校非学历 教育品牌课程库的建设。适度开展基于互联网的信息化教学和线 上线下混合教学。
2.建设高水平的非学历教育基地群, 以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 继续教育基地和国家知识产权(吉林)培训基地为基础,争取各 部委、各行业的干部教育培训基地、专向人员教育培训基地的建 设落地。
3.制定非学历教育教师的选聘条件标准,规范教师的聘用程 序,构建学校非学历教育师资库;制定统一的非学历教育课酬标 准、改善教师的教学环境,激发教师提高授课质量的动力与潜能。
4.提升非学历教育管理人员的理想信念和工作水平,锻造素 质过硬的专业化队伍;开展非学历教育管理人才梯队建设,构建 从新员工到骨干人才、再到业务负责人的培养体系。
(三)打造非学历教育的管理服务平台
1.推进非学历教育信息化建设,打造包括线上管理系统、教 学系统在内的非学历教育全领域信息化管理平台,逐步实现非学 历教育智慧化全流程管理。
2.以培训学院为依托打造公共服务平台,引导、帮扶、服务 专业学院举办非学历教育,建立开放性的合作竞争机制,实现校内非学历教育资源的共享,充分盘活校内非学历教育资源。
(四)构建非学历教育的质量控制体系
1.建立标准化立项审查流程、强化培训方案设计、严肃招生 收费行为,保证非学历教育立项审批的规范性、项目研发的精准 性和招生收费的合规性。
2.建立非学历教育教学管理制度,加强教学的过程化管理, 按照需求灵活调整教学目标并制定教学计划,严肃学习纪律,加 强学员的考核管理。
3.建立学员电子档案,跟踪评估学员的后期实践情况,强化 学员评价意见反馈对前期和中期工作改进提升的能效。明确证书 发放的类别标准,对学员后续成长需求予以持续支持。
(五)建立与非学历教育发展需要相适应的保障机制
1.在学校整体人事聘用制度的框架下,建立“可上可下”“ 能进 能出”的长效用人机制,保障非学历教育人员聘用的灵活性。
2.建立动态化的薪酬体系,构建符合市场化竞争的绩效奖励 机制,实行“按劳分配、多劳多得”,充分调动非学历教育工作人 员的积极性。
3.非学历教育教师教学工作量纳入学校教师整体考核评价体 系中,提升非学历教育教师工作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力。
4.不断改善学校非学历教育办学及食宿条件,提供专业办学 场地。在实行校内资源有偿使用的基础上,将学校运动场馆、图 书馆、实验室等资源向非学历教育学员开放。
(六)加强非学历教育的监督管理和风险防范
1.修订完善涉及非学历教育立项、研发、招生、收费、教学、
评价、发证等各环节的规章制度。非学历教育办学情况纳入继续 教育发展年度报告工作,主动向社会公开。
2.建立学校非学历教育中长期规划编制、年度执行情况审查、 财务审计、监督检查等机制,强化监督,防范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