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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4慈善救助“双日捐”活动的通知

发表于:教育工会 点击:

各基层工会:

为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慈善事业快速发展,切实解决贫困群众生活困难,按照《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春市2014年慈善救助“双日捐”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长府办明电〔2014〕35号)要求,拟开展2014年慈善救助“双日捐”活动。

一、捐款的原则、范围和标准

(一)捐款原则:坚持“依法组织、广泛发动、尊重自愿、鼓励奉献、重在参与”的原则,鼓励有能力的单位和个人多捐多赠,有特殊困难的职工可以少捐或不捐。

(二)捐款范围:以基层工会为单位,在全校范围内统一开展“双日捐”活动。捐款对象包括全校所有在职、在岗教职工。

(三)捐款参考标准:月工资前两项之和÷22.5×2,如自愿多捐不限。

二、捐款时间安排

“双日捐”活动于11月11日开始启动,11月20日结束。请各基层工会将所收捐款登记造册、汇总后于11月24—26日交校工会财务室;校工会集中后上缴到上级慈善总会,并公布捐款情况。

三、有关要求

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做好本次募捐的组织和动员工作,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和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各级领导干部要起表率作用,带头捐助。接收捐赠工作中要严格程序,规范操作。参捐单位要将职工捐赠情况在本单位公示,并向接收捐款单位提供捐款明细(纸质版加盖公章和电子文档),以便公开捐赠信息,接受监督,确保捐赠活动公开透明、健康有序进行。

联系人:王敏 关莹莹

联系电话:85168267

联系地址:南区行政楼916室

附件: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春市2014年慈善救助“双日捐”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吉林大学教育工会

2014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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