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发〔2015〕34号
关于王海峰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经2015年1月21日中共吉林大学第十三届委员会第119次常委会议研究决定,
任命:
王海峰同志为白求恩第一医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刘冰冰同志为超硬材料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不确定行政级别,按正处级管理,试用期一年);
孙俊奇同志为超分子结构与材料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不确定行政级别,按正处级管理,试用期一年)。
免去:
崔 田同志兼任的超硬材料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职务;
杨 柏同志的超分子结构与材料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职务;
刘冰冰同志的超硬材料国家重点实验室副主任职务;
孙俊奇同志兼任的超分子结构与材料国家重点实验室副主任职务。
以上同志试用期时间从本次党委常委会决定试任职之日起计算。
吉林大学 校长
201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