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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吉林大学“鼎新学者”招收选拔、聘期管理实施细则》等文件的通知

发表于: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处 点击:

关于印发《吉林大学“鼎新学者”招收选拔、聘期管理实施细则》等文件的通知

 

校人字[2020]91号

 

校内各有关单位:

 

为了做好我校博士后研究人员的招收、考核等工作,规范博士后日常管理,根据《吉林大学博士后招收管理实施办法》(校发[2020]67号)和《吉林大学“鼎新学者”支持计划》(校发[2020]68号)文件内容,结合工作实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处研究制定了《吉林大学“鼎新学者”招收选拔、聘期管理实施细则》等操作实施细则,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处

    2020年4月14日


吉林大学“鼎新学者”招募选拔、聘期管理实施细则.docx 吉林大学“鼎新学者”中期、期满考核工作实施细则.docx 吉林大学博士后招收、在站管理实施细则.docx 吉林大学博士后中期、出站考核工作实施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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