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人字〔2023〕140号
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留学基金委)《2022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录取通知》(留金选〔2023〕40号),我校纪媛等17人被该项目录取,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被录取人员均以国家公派留学人员身份派出,留学身份、留学国别、资助期限、派出方式等以《2023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研究项目录取人员名单》(附件1)为准。留学资格保留至2024年12月31日。录取人员获得本次留学资格后,不得放弃、也不能再申请其它国家或单位公派留学项目,原则上不得变更。
二、根据留学基金委《关于启用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电子录取材料的通知》(留金选[2021]46号)文件精神,录取人员须登录信息平台(http://apple.csc.edu.cn),自行下载打印录取通知、《基金资助出国留学资格证书》和《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资助证明》;自行阅读《国家公派出国留学派出管理简介》(留学基金委印制)、查询国家留学网《出国留学人员须知》(http://www.csc.edu.cn)。
三、录取人员中外语未达到合格标准者,须参加教育部指定的东北师范大学出国外语培训班,或自行参加相应语种的外语水平考试,如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托福(TOEFL)、雅思(IELTS)等,达到合格标准后方可派出。
四、为鼓励教师出国研修,学校将在经费上予以资助,并按照财务规定报销办理出国手续时所发生的相关费用。
1.经东北师范大学出国外语培训班培训合格的录取教师,持外语培训总结、培训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打印本通知及附件、《吉林大学教师国内进修审批表》(仅限报名时未提交者,人力资源处主页http://rsgl.jlu.edu.cn下载),尽快到人力资源处培养培训科办理外语培训费报销手续,学校师资培养经费报销额度为培训费的一半。
2.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托福(TOEFL)、雅思(IELTS)并取得合格成绩者,考务费全额报销。
3.各附属医院人员的出国相关经费资助政策由所在单位自行决定,学校不承担此部分费用。
五、学校将组织录取人员参加教育部“平安留学”行前培训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办理手续过程中如有问题请与人力资源处培养培训科联系,联系电话为85167447。为方便政策解读,加强信息沟通,录取教师可继续使用申报项目时已自愿实名加入的“吉大(在职教职工)公派出国项目3群”QQ群(446942649)。
附件:2023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录取人员名单
人力资源处
2023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