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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04年度吉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的通知

发表于:社会科学处 点击:
文科各单位:\r\n按照《关于省哲学社会科学2004年度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吉社科规划办字[2003]13号)文件要求,2004年度吉林省社科规划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本年度省社科规划项目申报有变化,为组织好本次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r\n一、 立项种类、成果形式及研究期限\r\n1.2004年度吉林省社科规划项目设立二类:指南重点资助项目和一般\r\n自选资助项目,申报人只能任选其一,不再设立自筹经费项目。\r\n2.最终成果形式主要为研究报告、系列论文和著作。\r\n3.研究期限:原则上研究报告为1年,系列论文为2年,著作类为3年以内。起始时间为公布立项时间。\r\n二、 立项数量及资助经费\r\n1.课题指南为重点立项课题,每个指南课题只立1项,共立8项,每项资助10000元。\r\n2.一般自选资助项目拟立50项,每项资助6000元。\r\n三、 申报办法\r\n1.本年度项目的申报采取网上申报和书面申报同时进行的方式,请申报人到“吉林社科规划”网站(http://www.jlpopss.gov.cn)上直接下载、填写(具体操作详见网站上的相关说明)。必须保证网上申报的内容和书面报送的材料完全符合,如有不符,后果自负。\r\n2.各单位科研秘书须提前将本单位填写完的《吉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报书》一式一份(B4纸双面复印)送交社会科学处审核,加盖公章后复印,书面材料审核合格后,再到“吉林社科规划”网站(http://www.jlpopss.gov.cn)上发送。\r\n3.项目申报书及其他相关申报材料也可到社会科学处主页(http://hssra.jlu.edu.cn/社科通知)栏下载。\r\n4.《吉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报书》一式五份、项目申报评审费、本单位申报项目情况一览表连同申报书的电子版等材料,由各单位科研秘书统一送交社会科学处,个人申报及不符合填表要求者,将不予受理。\r\n四、 申报要求及申报书填写说明\r\n1.正在承担省级和国家级各类研究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报。\r\n2.重点资助项目必须围绕“2004年度省社科规划立项课题指南”选题,并在“指南题号”一栏中填写课题指南号。\r\n3.申报一般自选资助项目须在“选题学科”一栏中明确填写自选题目所属学科代号。\r\n4.“申报人所在单位”必须写到院、系、所。\r\n5.在“申报人的承诺”一栏须由申报人亲笔签名。\r\n6.在申报书第4页“完成本选题的基础条件”栏内要严格按照要求填写,不得写课题组其他成员的成果,不得出现申报人姓名,否则视为作废。\r\n7. 在申报书第6页“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审核意见” 栏内填写以下内容:“申报书所填写内容真实,该项目负责人和课题组成员的政治业务素质适合承担本课题的研究工作,我单位愿意承担立项后的管理任务和信誉保证,同意申报。”\r\n8.其它注意事项详见网上申报的填表说明及申报书内容填表说明。\r\n五、 申报评审费\r\n按照吉林省社科规划办要求,每位申报人交纳申报评审费100元。\r\n六、 申报时间\r\n社会科学处受理本次项目申报时间从2004年2月16日起至3月12日止,过期不予受理。\r\n\r\n联系人: 朱秀杰 霍志刚 联系电话:5166117\r\n电子邮件:zhuxiujie@mail.jlu.edu.cn\r\n \r\n附件:\r\n1.关于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五”规划2004年度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吉社科规划办字[2003]13号)\r\n2.2004年度省社科规划立项课题指南\r\n3.吉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报书\r\n4.2004年度吉林省社科规划项目申报情况一览表 \r\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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