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处 关于发布《2012年度中国保监会部级研究课题申报指南》的通知 校社科字〔2012〕39号 校内各有关单位: 中国保监会2012年度部级研究课题的申报工作已于近日开始,根据《中国保监会部级研究课题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项目资助额度 2012年度,中国保监会共设置8个部级课题,每个课题资助6万元经费。 二、项目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部级课题应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人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权。 (2)项目申请人,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不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 (4)申请人应保证有条件有时间实际承担和负责组织、指导项目的实施。 (5)申请人应具有与拟申请课题研究所需的学术背景或从业经历。 2、凡未完成(完成时间均以结题证书注明时间为准)保监会部级课题的申请人不能申报,得到国家社科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其他部委办和各省社科基金等资助的项目申请人不得以相同内容申报课题; 3、每个申请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课题的申报。课题组成员不能同时参加二个以上(不含二个)课题的申请; 4、研究成果必须符合学术规范,有所创新; 5、保监会部级课题实行信用管理制度和中期管理制度,课题申请人在课题研究期间要遵守各项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课题研究成果鉴定为不合格或有不良信誉记录者,课题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请新课题; 6、《课题申请表》、《2012年度保监会部级研究课题目录》等电子材料请在附件中下载,其他相关材料可查看保监会网站(http://www.circ.gov.cn)。 三、申报要求及受理时间: 1、申报材料:《申请表》一式6份(用A4纸印制,左侧装订;含1份原件),以及配套的电子版。 2、申报选题:请参考《2012年度保监会部级研究课题目录》。 3、送报方式:请各单位科研秘书于 项目咨询联系人:余贵芳 联系电话:(010)66286553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5号中国保监会政策研究室 邮编:100140 附件: 社会科学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