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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郭沫若中国历史学奖的通知

发表于:社会科学处 点击:

校社科字2021〕70

校内各有关单位: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致中国历史研究院成立贺信精神,践行“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的要求,充分展示和褒奖全国学术界在中国共产党党史、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史、中国革命史等各领域取得的重大成果,以及在中国史、世界史、考古学等相关学科领域取得的最新成就,中国社会科学院组织开展“郭沫若中国历史学奖”评奖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奖项优秀学术成果奖(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提名奖)、优秀普及读物奖优秀史学刊物奖(设优秀奖、提名奖)。

二、评奖范围

1. 参评成果形式包括学术专著、研究报告、古籍整理、个人学术文集、学术资料集、学术性工具书等;参评普及读物形式包括史学普及类著作、教材、音像制品等。

2. 参评成果出版时间须为201911日至202211日(以版权页出版时间为准)参评刊物(含史学类专业学术期刊和学术性集刊)须已连续公开出版五年及以上。

3.其他条件详见《郭沫若中国历史学奖评奖章程》附件1

  申报方式及申报材料

1.本届评奖限额申报,我校优秀学术成果奖优秀普及读物奖限推荐5种,优秀史学刊物奖限申报3种。

2.申报材料

优秀学术成果奖、优秀普及读物奖成果1份,推荐表附件2一式三份(电子版光盘1份)纸版申报汇总表1,《推荐表》中推荐单位意见由教师所在单位负责填写。 

优秀史学刊物奖2021年度申报刊物1份,申报表附件3一式三份(电子版光盘1份)纸版申报汇总表1份,申报表》中申报单位意见刊物依托单位负责填写。 

请各单位于202214日前将相关材料纸版及电子版报送社会科学处。


 系 人:刘 卓  于晓海  

联系电话:85167056

附件:

   1.郭沫若中国历史学奖评奖章程

     2.郭沫若中国历史学奖推荐表

     3.郭沫若中国历史学奖推荐表

    4.郭沫若中国历史学奖申报汇总

 

 

                                                                                                                                              社会科学处

  2021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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