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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学术名家自由探索计划实施办法

发表于:社会科学研究院 点击:

为贯彻实施《吉林大学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行动计划(2011—2020)》,加强哲学社会科学基础理论研究,鼓励自由探索,推动学科体系创新、学术观点创新和研究方法创新,支持教师潜心研究、打造精品力作,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学术名家自由探索计划旨在大力推动哲学社会科学理论创新,巩固和提升我校哲学社会科学基础理论研究优势地位,在充分尊重科学研究规律和学者研究兴趣的基础上,支持哲学社会科学知名学者开展原创性、前沿性理论研究。

学术名家自由探索计划坚持尊重学者个人志趣、鼓励学者自由探索的指导思想,不设立选题指南,重点支持基础理论研究、前沿理论研究和方法创新研究。

二、申请条件

1.申请者须为哲学社会科学在编在岗教师,在我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满15年,获聘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5年,申报时距离退休不少于3年。

2.申请者须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马克思主义理论功底扎实,学风端正,治学严谨,具有深厚的学术积淀和丰硕的前期成果,对从事的研究领域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和深厚的学术积淀,有望通过潜心探索取得重大突破。

3.申请者学术造诣高深,是我校本学科领域的学科带头人,在国内外具有较强的学术影响力,是国内该领域公认的知名专家。

三、组织管理

1.学校组织成立吉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学术名家自由探索计划”评审专家组,由主管科研工作的校领导任组长,负责相关遴选和考核工作。

2.学术名家自由探索计划实施周期一般为3¬¬-5年。

3.学术名家自由探索计划每项资助经费20万元。

4.对经学术名家自由探索计划评审工作小组评定为创新意义重大,能够产生重大社会和学术影响的,学校可给予后续资助,支持教师进行进一步的深入研究。

四、申请要求

“学术名家自由探索计划”每两年遴选一次,每次一般不超过5项。

1.学术名家自由探索计划申请实行代表作评审制度。申请者须提供代表本人最高学术水平的论文或专著,重点说明本人在本学科领域学术创新的重大贡献和成果的学术影响力,对未来研究的创新意义进行详细阐述。

2.申请者拟从事的创新性研究未获得任何其他基金资助,也未在公开发行的各类学术刊物上发表。

3. 申报“学术名家自由探索计划”须经本单位学术委员会评审推荐,由社会科学处统一组织评选工作。

五、验收要求

1. 学术名家自由探索计划的结项成果应具有创新性和前沿性,具有国内领先水平或国际先进水平。

2.学术名家自由探索计划的验收采取代表作评审制。教师应提供一篇(部)能够代表本人计划期内最高学术水平的论文或专著,并提供研究说明,详细阐述自己的学术思想、创新之处和学术研究意义。

3.参与学术名家自由探索计划的教师在计划期满应以自己的核心观点在校内举办一场专题学术报告会。

4.符合以下条件者免于鉴定:

(1)在计划执行期内,研究成果获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一等奖。

(2)在计划期执行内,以核心研究内容发表的成果入选《国家社科基金成果文库》。

(3)在计划期执行内,以核心研究内容发表的成果得到党和国家领导人肯定性批示。

六、附则

本办法由社会科学处负责解释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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