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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大学2012-2013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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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2013学年度,我校认真贯彻落实《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29号),积极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使学校信息及时服务师生和社会公众。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2013学年度高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教办厅函[2013]48号)要求,现将我校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其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2年9月1日至2013年8月31日):
  一、主要工作概述
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和要求,我校积极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加强督促检查,强化制度落实,提升信息公开的时效,保障师生员工及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加强领导,为信息公开工作提供组织保障
我校于2010年8月17日成立了吉林大学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信息公开办公室和监督办公室,具体负责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及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和两个办公室三年来有效发挥了工作职能。
  (二)加强制度建设,为信息公开工作提供制度保障
1.自2010年,我校先后出台、实施了《吉林大学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吉林大学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管理暂行规定》《吉林大学落实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吉林大学信息公开指南》等文件,在执行中不断完善,有效促进和保证了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常规化。
2. 不断健全和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相关规程,进一步明确信息公开的职责、方式、流程和时限,以及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并进一步明确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程序。
  (三)加强平台建设,为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提供支持
  1. 校园网建设
校园网是我校信息公开的主要平台。在学校建网同时,响应教育部提出的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我校建立了吉林大学信息公开网站,各部门、单位也先后建立网站156个,公开内容包括学生管理、教学、科研、财务、组织、人事、资产、实验室和设备、网络、图书、档案和后勤等学校事业的所有方面的管理与服务信息。
  2. 建立微信、微博公众平台
为适应公众关注信息发布所运用的新技术、新途径,我校依托新浪、腾讯等平台,建立了吉林大学新闻网官方微博、“吉大就业”微信平台,并率先推出全国高校首款励志新媒体平台“同学,还睡呀!”等。通过新媒体迅捷、精准的优势,主动发布与社会公众、师生员工密切相关的信息。
  3. 加强邮件群组建设
我校积极推进通过邮件群组实现信息到人工作,现已建立邮件群组1360个,其中教职工邮件群组806个,学生邮件群组554个,各单位都已构建起覆盖单位自身和业务范围的邮件群组,通过信息上网实现了信息到人。
  4. 充分发挥书记信箱、校长信箱的作用
通过书记信箱和校长信箱及时了解师生员工的意见和建议,解决师生员工学习、工作、生活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既服务师生,也可以通过信箱发现和收集有关改革和创新的意见和建议。
此外,我校还通过工会、教代会、二级教代会等组织形式,建立完善重要事项通报制度,充分利用其他传媒途径,通过吉大电视、《吉林大学年鉴》《吉林大学公报》《吉林大学报》《吉大信息》《信息周报》《吉大新闻》、宣传栏以及新闻发布会或记者招待会等形式,随时公布学校信息,有效推进了信息公开工作。
  (四)积极推进高校重大事项等的信息公开
  1. 公开学校重大事项
学校的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的使用等,均以不同形式向师生员工主动公开。如学校2012年底至2013年初中层领导干部换届工作的述职考评会实现网上现场全程直播,增强了干部选拔任用过程的透明度,保证了广大师生员工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促进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公平、公正和公开。
  2. 公开与师生员工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
在学校综合改革措施、教学科研单位目标管理年度考核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上,及时主动以各种形式向全校公开,广泛、充分征求师生员工意见,取得了积极效果。
3. 公开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
在党委民主生活会上,班子成员都要报告廉洁自律情况。在年度工作考核时,每位校领导班子成员必须在全校大会上进行述职述廉,由与会人员进行民主测评,各中层单位也做到了领导年度述职述廉。
  二、信息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1.总体情况
2012-2013学年度,我校党委发文49份,行政发文306份,印发校长办公会议纪要14期;通过学校官方网站主动向社会公开信息317条,其中校内公告44条、学术信息273条;本学年书记信箱和校长信箱共处理信件630封,其中有效处理的相关问题571件;编印《吉大信息》264期、《吉林大学公报》4期、《信息周报》32期、《信息工作简报》8期。
  2.招生信息
学校起草制定了《吉林大学本科生招生章程》《吉林大学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意见》《吉林大学本科、高职(专科)招生录取工作实施方案》《吉林大学本(专)科招生执法监察工作的意见》《吉林大学关于在招生录取过程中落实“阳光工程”的意见》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建立了招生信息科,指定专人专门负责各类信息的发布、与信息管理部门沟通等业务。
《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中规定的招生简章、年度工作计划、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录取信息、考生申诉渠道等都做到了主动公开。各层次、类型学历教育招生、考试与录取规定,我校都予以了公开。
通过吉林大学网站、吉林大学招生网、校电视台、校报、简报等校内媒体和阳光高考平台、各门户网站、各省招生办公室信息平台、报刊、杂志、广播、电视、手机、招生咨询会及新闻发布会等载体将相关招生信息予以公开,2013年,学校重新设计开发了更为实用的吉林大学招生网,并利用“微博”等新的沟通手段,发布参考信息。纪检监察部门专门设立了招生录取申诉电话,公开了考生申诉程序,解决考生对招生录取各环节的异议。
  3.财务信息
学校正在逐步健全财务信息公开制度,完善财务信息公开机制。为进一步完善财务信息公开工作,学校在《吉林大学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基础上,制订了《吉林大学财务信息公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等配套制度。目前,学校正在修订《吉林大学财务信息公开实施办法》,以适应对财务信息公开的新要求。
2013年在学校有关财务工作的制度、规定等细则公开的基础上,学校将教育部批复我校的2012年部门决算予以公布;将教育部批复我校的2013年预算情况予以公布。在教育收费方面,严格落实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对收费项目、依据、标准与投诉方式的信息从多个环节实施信息公开。一是在《报考指南》中公布;二是在入学通知中详细注明收费项目及标准;三是在迎新收费现场醒目位置张贴收费标准一览表;四是在学校财务信息网中的学生信息查询板块,学生及学院可随时查询相关收费情况。
通过加强载体建设,提高了财务信息公开效果,财务信息公开工作由“平面化”逐步走向“立体化”。通过每年的教职工代表大会、信息公开网页公布学校经费的来源情况、年度经费预算决算情况、学校年度预决算信息及相关财政性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情况。定期汇编出版《吉林大学财经法规文件汇编》,通过年鉴、简报、会议纪要等方式向校内外公开学校的相关财务信息,进一步加强财务办公网页建设,丰富和细化查询功能和内容,提升财务信息公开能力。
  (二)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2012—2013学年度,学校严格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及要求公开信息,没有接到信息公开申请。
  三、对公开信息的评议情况和遭到举报的情况
学校高度重视民主评议工作,切实服务社会公众和师生员工。本学年度,没有接到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举报,社会公众和师生员工对学校的信息公开工作满意。
  四、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2-2013学年度,我校信息公开工作稳中有进,但与教育部要求和师生及社会公众期望还有一定差距,如个别单位和部门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视不够,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有待进一步增强;在公开的内容、形式、程序、保密审查等方面不够规范;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深化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建设方面有待进一步加强。针对这些问题,我校将进一步加以改进:
1. 提高认识,加强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强化各部门和单位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和重视程度,努力营造全校上下关心、支持、参与信息公开工作的良好氛围。
2. 加强建设。利用多种形式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进行教育和培训,提高政策水平和业务水平,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3. 强化监督管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细化考评指标,并充分调动各学院、职能部门信息公开工作的积极性,保证高质量地开展信息公开工作。
4. 夯实长效机制。以服务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为根本目的,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系统化、规范化建设,并不断丰富学校信息公开渠道和形式,积极探索信息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建设。
吉林大学
2013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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