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做好曾宪梓教育基金会“优秀大学生奖励计划”的管理工作,现开展第六期“优秀大学生奖励计划” 2018-2019学年度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工作要求
请各学院根据《曾宪梓教育基金会第六期“优秀大学生奖励计划”管理办法(2016—2019年)》(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附件1)对获得本期奖学金的学生进行2018-2019学年度综合评审。
在评审中,第一、各学院要严格依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已获奖学金同学的家庭经济状况和学习状况进行核实,发现与其申报材料不符或发现其存在学习不努力、品行不好的,应根据实际情况分别作出相应处置。第二、对于来自中西部地区的学生或少数民族学生,以及学习成绩偶尔下滑经努力取得进步的学生,学校可酌情放宽条件,并向基金会提出申请。如确需取消资格的,请同时提出增补学生的建议,新增补的学生候选人应在同年级学生中遴选。
二、报送材料(A4纸打印)
1. 2018年度综合评审报告。内容包括:评审过程简况、增补学生和被取消资格学生的情况说明;
2. 第六期奖励计划2018—2019年度推荐获奖学生汇总表(附件2);
3. 第六期“优秀大学生奖励计划”获奖学生情况跟踪表(附件3),以及学生成绩单(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4. 第六期“优秀大学生奖励计划”增补学生申请表(附件4),以及学生成绩单(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5. 第六期“优秀大学生奖励计划”取消获奖资格学生汇总表(附件5);
三、优秀学生标兵遴选工作
设奖单位在本期奖励计划受助学生中遴选出表现优异、事迹突出的优秀学生,授予“优秀学生标兵”荣誉称号,各高校推荐1名候选人。
(一)候选人要求:
1. 政治思想素质好,具有创新意识,在科研、社会实践和社会公益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
2. 勤奋努力,学习成绩优异,精神面貌积极向上,勤俭诚信,在学习、生活中能起到良好的示范带动作用;
3. 候选人应在校内公示3天以上。
(二)报送材料清单:
1. 学校推荐文件(含公示结果)及所在院系推荐信;
2. 曾宪梓教育基金会第六期“优秀大学生资助计划”“优秀学生标兵”推荐表(附件6);
3. 学生自我总结(字数不少于1500字,并附本人学习或生活照片一张);
4. 学习成绩单(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请申请“优秀学生标兵”的同学另外准备一份上述申请材料。
请各学院认真进行评审,并于10月16日16点前将上述材料报送学生工作部学生事务管理科,材料电子版发送至gaiyuxinjlu@163.com(请标明学院名称及学生姓名)。
联系人:黄春月
联系电话:85168010
学生工作部
2018年10月12日
曾宪梓教育基金会第六期“优秀大学生奖励计划”评审学生名单
刘玉玲 哲学社会学院
宋怡美 文学院
黄旭欢 外国语学院
李 萌 艺术学院
丁 哲 经济学院
梁修媛 法学院
刘梦远 行政学院
潘 婷 管理学院
魏向升 数学学院
王 健 物理学院
李 倩 化学学院
赵春秋 生命科学学院
施汇斌 机械科学与工程学院
陈 博 汽车工程学院
杜文博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李鹏飞 交通学院
李 志 生物与农业工程学院
王志凯 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
许泽萍 通信工程学院
蒋玉婷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陶梦丽 地球探测科学与技术学院
黄高风 建设工程学院
盖雨欣 环境与资源学院
杜宁芳 公共卫生学院
邱 娜 药学院
邹茂生 护理学院
李佳凝 口腔医学院
于 淼 商学院
寇贺英 公共外交学院
宋函宇 软件学院
朱美意 仪器科学与电气工程学院
彭梦玲 临床医学院
郑成霞 植物科学学院
陈少波 动物科学学院
李忠昌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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