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学字〔2017〕190号
各学院:
为做好曾宪梓教育基金会“优秀大学生奖励计划”的管理工作,现开展第六期“优秀大学生奖励计划”2017年度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工作要求
请各学院根据《曾宪梓教育基金会第六期“优秀大学生奖励计划”管理办法(2016年-2019年)》(附件1)有关规定,对已获得本期奖学金的学生开展2017年度综合评审工作。
在评审中,如发现不符合奖学金规定者,学院应查找分析具体原因,根据实际情况做出合理处置。特别是对于来自中西部地区或少数民族学生,要充分考虑其学习基础较为薄弱的现实情况;对于学习成绩偶尔出现下滑的学生,如本人比较努力并有所进步,可以提出申请,酌情放宽条件。如确需取消资格的,请同时提出增补学生的建议,新增补的学生候选人应在同年级学生中遴选。
二、报送材料(A4纸打印)
1.学院填写《曾宪梓教育基金会第六期奖励计划2017年度推荐获奖学生汇总表》(附件2);
2.获奖学生填写《曾宪梓教育基金会第六期“优秀大学生奖励计划”获奖学生情况跟踪表》(附件3),表内班主任意见由所在年级辅导员老师填写,电子版填写表格后打印,所有“签字”处,均应手写签字,另附吉林大学学生成绩单(鼎新楼学生办事大厅一楼自助打印);
3.增补学生填写《曾宪梓教育基金会第六期“优秀大学生奖励计划”增补学生申请表》(附件4),该申请表勿破坏原表格式,双面打印,另附吉林大学学生成绩单(鼎新楼学生办事大厅一楼自助打印);
4.如有取消获奖学生的学院,学院填写《曾宪梓教育基金会第六期“优秀大学生奖励计划”取消获奖资格学生情况汇总表》(附件5)。
曾宪梓教育基金会第六期“优秀大学生奖励计划” 获奖学生名单详见附件6。
请各学院认真进行评审,并于9月27日16:00前将上述材料报送学生工作部学生事务管理办公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m15764335864@163.com(邮件请标明学院名称+学生姓名+曾宪梓评审)。
联系人:黄春月
联系电话:85168010
学生工作部
2017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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