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先进班集体的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加强班风建设,表彰先进、激励后进,积极营造人人争优秀、班班争先进的良好氛围,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十佳班级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组织结构合理,制度规范健全,班委会、团支部成员政治坚定、作风扎实、勇于创新、团结协作、以身作则,能够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二)成立理论学习小组,定期开展理论学习活动,班级同学积极参加党校团校学习,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比例较高。
(三)班风积极向上、健康文明,班级同学热爱集体、崇尚科学、诚实守信、团结友爱、遵纪守法,学年内无违法违纪行为。
(四)班级学风严谨,学术氛围浓厚,班级同学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积极参加科研创新活动,课堂出勤率高,大多数同学学习成绩优良。
(五)积极开展健康向上、丰富多彩、特色鲜明的主题活动,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班级同学注重保持良好的寝室环境卫生及个人卫生,班级人际关系和谐。
第三条 十佳班级评选按如下程序开展:
(一)学院推荐。十佳班级每年评选一次,各学院在上一年度评优基础上,通过民主程序,经院内公示后,择优推荐十佳班级候选班级1个。
(二)资格审查。学生工作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候选班级资格审查,如资格审查不合格,学院不再递补。
(三)初审评议。学校成立十佳班级初评专家组,遴选学生代表,共同对资格审查合格的候选班级进行初评,通过记名投票方式,确定20个班级进入终审评议环节,其余参评班级获得“吉林大学十佳班级入围奖”。
(四)终审评议。学校成立十佳班级终评专家组,遴选学生代表,共同对20个候选班级进行终审评议,通过记名投票方式,评选出“吉林大学十佳班级”“吉林大学十佳班级提名奖”。
(五)名单公示。获奖名单面向全校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予以表彰奖励。
第四条 十佳班级将获得如下奖励:
(一)“吉林大学十佳班级”称号是全校本科学生班级的最高荣誉,学校组织出版十佳班级事迹文集,在校内外广泛宣传。
(二)学校为获奖班级颁发荣誉证书,并为“吉林大学十佳班级”获得班级发放校长奖学金2000元。
(三)在国家、省、市级先进班集体评选推优工作中,学校对十佳班级给予优先推荐。
第五条 本办法由学生工作部负责解释。
第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016年10月17日印发的《吉林大学十佳班级评选办法》(校发2016〔401〕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