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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2019年青年(数字人才)科技创新创业大赛活动实施方案

发表于: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与服务中心 点击:

为进一步践行新发展理念,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落实新时代、新经济、新发展要求,大力培育新兴业态,加快数字长春建设,促进青年创新创业人才培养,吸引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留长创业。中共长春市委组织部、共青团长春市委、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长春高新产业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决定共同举办长春市2019年青年(数字人才)科技创新创业大赛(以下简称大赛)。大赛旨在发现、吸引、举荐、培养青年创新创业人才,搭建科技型创新创业服务孵化平台,集聚创新发展新动能,引领广大青年人才形成创新发展共识,积极投身长春城市经济、都市经济建设。

一、大赛主题

    青春飞扬  激情创业

二、大赛时间

2019年5月—2019年10月

三、大赛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共长春市委组织部

          共青团长春市委

          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承办单位:长春科技创业服务中心

          中国·长春海外学人创业园

          长春青年创业园

          长春市人才服务中心

协办单位:长春市青年联合会

吉林省高新创业孵化产业园

四、参赛领域

参赛项目须重点围绕生物医药健康产业、先进装备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等高新技术产业,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向国际前沿、高端细分领域延伸,重点突出数字技术创新及应用领域,如智慧医疗、光电子、工业互联网、物联网、数据存储及处理、大数据、智能制造、人工智能、高端现代服务业、新材料、新能源等。参赛项目须具备创业性、实用性和实效性,且投资预算合理、科技成果可转化性强等特点。

五、参赛范围

1.全日制大(专)院校在校学生(包括硕士生、博士生),以及有创业项目和意愿的社会青年创业团队;

2.成立三年内的初创期高科技企业;

3.符合以上条件的全国各地及海外创业青年、团队、企业均可报名参赛。

六、赛事安排

大赛整体分为启动报名(含初选)、初赛、复赛、决赛颁奖、孵化扶持共五个阶段。初赛采用书面评审方式,以参赛者(团队)提交的创业计划书为准;复赛采用创业模拟实训及项目路演方式进行考核,以参赛者(团队)创业模拟实训及项目路演答辨成绩为准;决赛采用现场答辩方式进行评选。

启动报名(初选)阶段(5月中旬至9月上旬):大赛主办单位完成大赛前期筹备工作;宣传发动,组织参赛选手报名;深入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开展创业意识、创业计划书培训等活动,对项目进行实地踏查,根据项目反馈情况,由项目初选专家组对符合条件的项目进行初审,确定进入初赛项目。

初赛阶段(9月中旬):组织专家评委对进入初赛的项目进行评审,确定进入复赛项目。

复赛阶段(9月下旬至10月中旬):大赛组委会对进入复赛项目团队进行企业经营管理沙盘模拟实训及项目路演答辩,根据总体成绩排名,确定进入决赛队伍。

决赛阶段(10月下旬):大赛组委会组织创业导师,对进入决赛的项目团队进行专题辅导,并组织专家评委对进入决赛的项目进行评审,确定比赛最终结果并颁奖。

孵化扶持阶段(赛后):根据比赛结果,按照大赛对创业项目的扶持政策,三个月内与吉林省高新创业孵化产业园签订入驻孵化协议的,由长春新区“天使资金”拨付创业扶持资金。同时,为企业提供银企对接、企业管理咨询等后续服务。

七、报名方式及参赛要求

    (一)报名方式

时    间:截止至9月15日

报名办法:网上报名

报名网址:

联系电话:0431-88787889、88771548

(二)参赛要求

1.参赛项目应符合国家产业技术政策、有较高创新水平和较强市场竞争力、有较好的潜在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易于形成新兴产业、新技术成果,且具有高技术、高附加值、节能降耗、有利环境保护的科技创新项目。

2.参赛人员为高等院校在读或毕业未超过五年的大学生、研究生和海外人才的,须提供毕业证书或所在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大学生在校证明并加盖公章。

3.参赛团队或企业负责人年龄不超过45周岁,团队核心成员不超过5人,公司法人所占股份比例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30%。

4.科技成果来源不限,可为自行研制或购买,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材料,无知识产权纠纷。

(三)材料报送

网上报名后需提交纸质报名表1份;参赛选手身份证复印件1份;毕业证复印件或在校证明原件1份;创业计划书5份。如已成立公司,还需提交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

报送地址:

长春高新区锦湖大路1357H号大学生创业园西门331室;

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1578号,共青团长春市委512室。

八、大赛扶持奖励设置

大赛设立特等奖二项,一等奖四项,二等奖八项,三等奖十六项,对落户吉林省高新创业孵化产业园的青年创业企业将无偿资助创业扶持资金人民币5—30万元/项,资金总额度为300万元。优秀奖三十项,不予资金扶持。大赛组委会将向每个获奖团队核心成员颁发获奖证书。

九、大赛配套优惠政策及措施

1.人才政策奖励

按照市委组织部人才奖励政策时间安排,给予本次大赛获得三等奖以上的团队主要负责人(1人),且落户长春的,由市委组织部给予人才奖励资金,特等奖获奖团队主要负责人奖励人民币50000元∕人、一等奖获奖团队主要负责人奖励人民币30000元∕人、二等奖获奖团队主要负责人奖励人民币20000元∕人、三等奖获奖团队主要负责人奖励人民币10000元∕人;获人才奖励资金的团队负责人均优先享受人才公寓政策。

2.科技项目申报

对获奖项目,在符合国家、省市科技项目申报条件的情况下,大赛组委会优先帮助其申报科技成果转化专项基金。

3.科技创业金融服务

大赛组委会协同相关部门为符合条件的创业者提供股权投资、贷款贴息、投资保障、科技保险等多种形式的金融服务,助力科技企业与金融资本无缝对接。

4.孵化服务计划

大赛组委会将为获奖项目提供创业培训、创业辅导、创业导师、运营指导、企业诊断等全方位的孵化服务,同时为获奖的大学生创业项目(负责人毕业不超过五年),提供一定面积的优惠孵化场地。

5.项目推介

大赛组委会将择期举办项目推介会,重点向国内外创业投资机构推介大赛入围项目,并组织力量做好其他参赛项目的跟踪工作,努力促成创业投资的成功介入。

6.创业公开课

组委会将定期邀请企业家、风投、法务等专业人士通过创业沙龙、论坛讲座等形式为创业者提供财务法律知识、行业前沿趋势、创业经验分享等主题的创业公开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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