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松原市事业单位
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的补充公告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最新发布的《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设置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规〔2017〕17号)要求,现将2017年松原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的有关事项补充公告如下:
考生报考条件需符合本次招聘岗位条件,不符合条件者取消面试资格。具体引才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附件《 2017年松原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
每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
四、其它事宜
根据松原市情和对人才的需求,本次引进人才设置的岗位为试用期工作岗位,试用期满后,结合各部门实际需求、引进人才的专业特长及试用期考核情况,由市里统筹重新调剂工作岗位。
附件:《 2017年松原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
2017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