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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事业单位紧缺人才(吉林大学站)校园招聘公告

发表于: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与服务中心 点击:

2021年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事业单位紧缺人才(吉林大学站)校园招聘公告

 

根据沂源县事业单位工作发展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有关规定,现将2021年沂源县事业单位紧缺人才(吉林大学)校园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本次招聘人员范围为硕士以上高校毕业生(2021年应届生及择业期内2019年、2020年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含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香港和澳门居民)。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符合招聘岗位的学位、学历、专业、资格等具体要求。

4.能够适应岗位需要,具备履职所需要的综合素质、专业水平和身体条件,服从组织安排。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学校德智体等综合考评在良好以上。

6.年龄一般在40周岁及以下(1980525日及以后出生),招聘岗位有其他要求的除外。

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考(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应聘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现役军人、具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须回避情形的人员、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

在读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二、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

(一)招聘计划

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等条件均根据行业特点和用人单位实际制定,具体要求详见《2021年淄博市沂源县事业单位紧缺人才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有关说明

1.关于招聘专业

应聘岗位的学历、学位、专业等条件需有对应关系。

招聘岗位要求门类、一级学科(类)的,相应门类、一级学科(类)下所有专业毕业生均可应聘;招聘专业的审核一般以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暂按就业推荐表或相关说明材料上注明的专业进行审核;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符合教育部新旧专业对照关系的,该专业毕业生也可应聘。

未在招聘专业内列明,但根据专业实际,符合单位招聘需求的也可报名,具体由招聘单位认定。

2.关于承诺制

暂未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及材料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和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采取“诚信+容缺”的方式,承诺在时限要求内取得相关证书及材料的,可以容缺报名。对虚假承诺、认证不符的,取消相应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3.时限要求

国内高校应届毕业生的相关证书及材料须在2021731日及以前取得;国(境)外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认证一般应在2021831日及以前取得,其他材料须在2021731日及以前取得;国(境)外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认证一般应在考察前取得。其他未明确的时间计算截止日均为2021524日。

三、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通过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签约、考察、体检、公示等环节,确定聘用人员。

(一)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1525日(星期)上午9:00-11:00

报名地点:吉林大学前卫南区行政楼821

报名提交材料:

1.报名表(附件2);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往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的原件及复印件,2021年应届毕业生可暂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学历说明(附件3 

4.承诺书(附件4

)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现场报名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审核过程中,对符合应聘条件的,审查通过;对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审查不予通过并说明原因;对需要补充材料的,明确需要补充的具体材料,缺少的材料属于非招聘要件的可事后补交。

)面试

本次招聘采取校园现场面试的方式对应聘人员进行综合测评。

具体面试时间、面试地点、面试方式以及其他有关事宜于现场资格审查通过后告知应聘人员,请应聘人员务必保证通讯畅通。

面试主要测评考生的综合素质、专业水平、岗位匹配度等要素。

面试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若同一岗位出现面试成绩相同者,则进行面试加试,并以加试成绩确定排名,加试成绩不计入最终成绩。每场次面试结束后应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

(四)签订就业协议

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分岗位按1:2比例确定考察人选,招聘主管机关与考察人选当场签订初步就业协议书。

四、考察和体检

(一)考察

考察、体检先按1:1的比例进行考察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具体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其中应届毕业生的考察、体检在按期毕业后进行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成考察组,对考察人选进行全面考察评价。必要时可到应聘人员所在学校(单位),采取查阅档案、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等形式进行实地考察。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人选是否符合招聘范围及条件、在校学习成绩及综合表现、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以及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结合档案和有关资料再次核实考察人选有关信息的真实性。

考察组需对考察人选做出全面、详实、客观、公正的评价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报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研究决定。

(二)体检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统一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弃权。体检时,对于已经怀孕的应聘人员,可延期进行胸透等检查项目。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公示和聘用

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并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沂源县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事业单位凭此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事业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一般为12个月。新聘用人员试用期满合格的继续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咨询、监督及其他

1.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须保持所提供通讯方式畅通。因本人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而影响招聘或聘用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2.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审核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3.现场报名、资格审查中,按疫情防控要求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沂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沂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33-3221430

监督电话:

沂源县纪委监委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  0533-3231414

 

附件12021年淄博市沂源县事业单位紧缺人招聘岗位一览表

附件22021年淄博市沂源县事业单位紧缺人才招聘报名表

附件3:应届毕业生说明(式样)

附件42021年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事业单位紧缺人员校园招聘诚信报考承诺书

                    沂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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