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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大学2021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全日制)

发表于:研究生院 点击:

吉林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综合性大学,坐落在吉林省长春市。学校始建于1946年,1960年被列为国家重点大学,1984年成为首批建立研究生院的22所大学之一,1995年首批通过国家教委“211工程”审批,2001年被列入“985工程”国家重点建设的大学,2004年被批准为中央直接管理的学校,2017年入选国家一流大学建设高校。

学校学科门类齐全,下设52个学院,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等12大学科门类;有本科专业141个,一级硕士学位授权点63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49个,交叉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44个;有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4个(覆盖17个二级学科),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15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4个。17个学科(领域)的ESI排名进入全球前1%,其中2个学科排名进入全球前1‰。我校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完整的高水平人才培养体系,师资力量雄厚,办学条件优越。欢迎广大考生报考吉林大学博士研究生!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计划

2021年,我校计划招收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约1980人(含本硕博贯通式培养、硕博连读、“直博生”、“申请考核制”)。各招生单位招生专业及计划可在《吉林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全日制)》中查询,录取时,我校将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进行必要调整(增加或减少)。

三、学习及就业方式

博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本招生简章为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详见《吉林大学2021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非全日制)》。

博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我校全日制学术学位专业只招收非定向就业考生(全日制博士专项计划可以招收定向就业考生,吉林大学在编教职工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全日制专业学位可以招收非定向或定向就业考生。考生报考时的报考类别即为录取类别,请考生报考时慎重选择。

四、学制及学习年限

博士研究生基础学制为三年,具体要求按培养方案执行,在校最长学习年限为六年;“直博生”基础学制为五年,在校最长学习年限按学校“直博生”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五、招生方式

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分为本硕博贯通式培养、硕博连读、“直博生”、“申请考核制”。

(一)本硕博贯通式培养和硕博连读

本校在读生申请本硕博贯通式培养和硕博连读,按照研究生院的规定和各招生单位的考核办法进行。

(二)“直博生”

“直博生”招生是指具有推免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取得博士生入学资格的招生方式,具体要求详见《吉林大学2021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招生简章》及《吉林大学2021年接收推荐免试直博生招生专业目录》。

(三)“申请考核制”

“申请考核制”是指按照学校及招生单位规定的申请条件,由考生向学校招生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递交证明材料,经招生单位进行资格审核和综合考核,择优录取博士研究生的招生方式。

各招生单位“申请考核制”的具体报名办法、招生专业、申请及考核相关事宜详见各招生单位网站公布的“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细则。

六、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条件之一:

(1)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2)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4.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

5.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6.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研究生的要求及办法,按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办理。

7.“申请考核制”考生(除“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外语水平须符合以下任意一项(校内招生单位可根据不同学科特点和生源情况在此基础上提高标准,具体以校内招生单位公布的为准)

(1)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

(2)托福(TOEFL)考试成绩达到90分及以上。

(3)雅思(IELTS)考试成绩达到6分及以上。

(4)GRE成绩达到300分及以上(新)。

(5)英语专业四级或八级考试成绩60分及以上。

(6)WSK(PETS-5)考试成绩60分及以上。

(7)通过俄语专业四级考试或全国大学俄语四级(CRT4)或俄罗斯联邦对外俄语等级考试ТРКИ的B1及以上。

(8)通过日语专业四级考试或全国大学日语四级(CJT4)或日语能力测试(JLPT)N2及以上。

(9)在英语、日语、俄语国家或地区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

(10)在国外有1年以上(含1年)全日制学习经历(报考英语、日语、俄语语种为当地主要日用语言和授课语言)的人员,该部分人员需提供学习经历的证明和成绩单。

(11)通过校内招生单位组织的外语考试,成绩合格。(校内招生单位根据学科专业需要自主确定是否组织外语考试,如组织外语考试则具有同等效力;详见各招生单位“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

8.“申请考核制”考生的学术成果标准及其他相关要求由校内各招生单位自行制定。

9.硕博连读、本硕博贯通培养考生的报考条件以我校研究生院相关工作通知的要求为准。

10.“直博生”考生的报考条件以《吉林大学2021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招生简章》的要求为准。

七、网上报名和缴费

报考我校2021年博士研究生的所有考生(包括本硕博贯通式培养生、硕博连读生、“申请考核制”考生,不包括“直博生”),均须登陆吉林大学招生网进行网上报名(网址:http://zsb.jlu.edu.cn/)。网上交纳报名费人民币200元,报名费一经缴纳,均不办理退还网报时间截止前未成功交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信息无效。网上报名和缴费时间为2021年1月5日—3月5日

校内各招生单位自主确定考生提交材料、资格审核及综合考核时间,根据生源情况及工作需要可组织进行两次及以上“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请考生在报考前仔细阅读各招生单位“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细则或招生工作通知。

所有考生在各招生单位规定报名期限内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结束后一律不得修改。

八、“申请考核制”选拔录取程序

(一)提交申请材料

考生在网上报名的同时,须将以下报名申请材料交到招生单位。材料提交办法及截止日期详见各招生单位网站公布的“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细则。

1.《吉林大学博士研究生报名信息简表》一份(吉林大学博士研究生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本人自述”栏及承诺人签名均由考生本人手写)。

2.两名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专家推荐书”。

3.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的研究计划,要求3000字左右。

4.考生(含军人)本人居民身份证件复印件。

5.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

6.已获硕士学位人员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研究生证复印件或所在学校研究生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学证明)。

7.在国内获得硕士学位者,须提交由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http://www.cdgdc.edu.cn/)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复印件。

8.在国(境)外获得硕士学位者,须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http://www.cscse.edu.cn/publish/portal0/)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复印件。

9.报考临床医学博士的考生还需提交国家颁发的临床医师资格证书复印件(七年制应届硕士生除外)。

10.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

11.获奖证书、发表论文、获得授权专利及其它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

12.研究生阶段成绩单。由考生所在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非应届毕业生可由考生档案所在人事部门或毕业学校档案管理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

13.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提供硕士论文概要)。

14.招生单位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考生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无论何时,一经发现存在伪造、提交虚假信息等违纪行为,将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资格审核

招生单位成立“资格审核小组”,确定资格审核标准和进入综合考核的比例,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评估,择优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并在招生单位网站对外公布。资格审核不合格者,不予进入下一阶段的综合考核。

(三)综合考核

招生单位成立“综合考核专家组”,对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进行综合考核。具体考核方式、内容由招生单位自主确定。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计入综合考核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综合考核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根据综合考核成绩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招生单位综合考核成绩、拟录取名单须在本单位网站公示,公示期为3天。

(四)拟录取

各招生单位上报“申请考核制”博士生拟录取名单,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进行审核。拟录取名单审核通过后在吉林大学招生网站公示,公示期为十个工作日。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招生单位将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政治思想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非定向就业考生,录取时须将档案及工资关系转入我校。定向就业考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协议,其档案及工资关系无需转入我校,毕业后按定向协议就业。

九、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由招生单位在新生报到后组织进行。招生单位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体检要求。

十、关于“专项计划”

1.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报考资格的确认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民族教育处负责,未设民族教育处的由高教处负责。

考生参考《吉林大学2021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招生专业目录》(另发),并结合本人定向省份教育行政部门的具体要求确定专业。

凡取得“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报考资格的考生,必须在2021年3月1日之前,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民族教育处确认的《2021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一份以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方式寄(送)到吉林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招生科。

2.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职攻读马克思主义理论和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

报考“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职攻读马克思主义理论专项计划”和“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的考生,按照《吉林大学2021年招收“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职攻读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学位”专项计划招生简章》(另发)、《吉林大学2021年招收“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招生简章》(另发)及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在网上报名之前必须经过马克思主义学院进行资格审查备案。同时须在2021年1月20日之前(以发件日的邮戳为准),将专项计划登记表以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方式邮寄至吉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招生单位须在2021年3月1日前完成资格审核,确定准考名单。

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办公室联系人:王丽欣,联系电话:0431-85151810。

3.对口支援部省合建”和“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研究生”国家专项计划按国家相关最新文件执行。

4.吉林省省属高校教师培养计划

“吉林省省属高校教师培养计划”招收全日制定向培养博士生20人,考生报考资格及招生专业的确认由吉林省教育厅负责。

吉林省教育厅联系人:宋晓辉,联系电话:0431-82728995。

十一、学费和奖助学金

(一)学费

按照国家规定,我校全面实行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学制内学费每年10000元,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学制内学费每年12000元。

(二)奖助学金

1.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国家奖学金等评定办法详见吉林大学研究生院主页(http://yjsy.jlu.edu.cn)“研究生管理”奖助学金具体规定。

2.学校根据实际需要设立部分助研、助教和助管岗位,按岗位工作发放津贴。

十二、监督与申诉

吉林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录取的原则,严格管理,规范程序,接受社会监督。学校纪委监察处监督电话:0431-85167467。

考生对各考核环节和录取结果有疑问的,可首先向学院提出申诉,申诉人向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交书面申诉书及有关证明材料,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调查、处理。如对学院做出的申诉处理仍有异议,可进一步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或纪委监察处提出申诉,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或纪委监察处按照教育部及学校相关文件要求进行调查处理。

十三、违规处理

对在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

十四、其它事项

(一)因招生计划有限,招考方式多样,考生在报考前,应和报考单位或导师取得联系,以确定报考专业或导师是否有招生计划。

(二)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往年考博试题,不出售或办理邮购书籍等业务。

(三)凡与吉林大学教职员工为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考生,必须在报名表“本人自述”中填写清楚,并承诺内容真实准确。与考生有以上关系的人员在相关工作中应主动提出并全程回避。

(四)考生与所在单位因博士报考产生的问题由考生与所在单位自行协商解决;若因此而造成考生不能被录取的后果,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五)请考生及时登录吉林大学招生网(http://zsb.jlu.edu.cn),以获取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最新信息。

十五、若国家在2021年招生年度出台新的博士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对本简章做相应调整,并及时予以公布。

十六、对招生工作中存在疑义者应在当年内通过咨询或者信访提出,过期不受理。

十七、本简章及未尽事宜由吉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通讯地址: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吉林大学鼎新楼A416室

邮政编码:130012

咨询电话:0431-85166371

传真号码:0431-85166371

监督电话:0431-85167467

 

吉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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