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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体育学院、生物与农业工程学院公用房管理问题的通报

发表于:资产管理处 点击:

校内各单位:

体育学院教师裴海泓自2006年起占用新民校区体育馆C313储藏间以及东门台阶下储藏间存放私人物品。裴海泓于2018年5月退休后,未将私人物品搬出交还房间。资产管理与后勤处责令公用房使用管理责任单位体育学院立即进行整改,将被占用房间收回。2019年5月13日,裴海泓将占用房间中存放私人物品搬出,房间交还学院。

生物与农业工程学院教师牛序堂自2018年9月退休后继续占用南岭校区农机实验室203室、农机实验室东厅及农机小院楼前院落。资产管理与后勤处责令公用房使用管理责任单位生物与农业工程学院立即进行整改,请东区综合办公室配合,将被占用房间收回。2019年11月初,东区综合办公室会同生物与农业工程学院将被占用房间进行清理、收回,由学院使用管理。

依据《吉林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校发〔2014〕200号)、《吉林大学公用房改革与管理条例》(校发〔2016〕59号)等文件规定,体育学院、生物与农业工程学院对公用房管理不规范不到位,管理主体责任意识不强。

为强化公用房管理,规范公用房屋使用行为,经学校研究决定:对体育学院及2006年以来分管公用房管理的时任行政副院长高占江、侯晓宇、现任行政副院长周晓宇全校通报批评;对生物与农业工程学院及现任行政副院长马研全校通报批评。

希望各单位要以此为戒,高度重视公用房屋管理工作,坚决杜绝各类违规使用行为,及时清理整改本单位违规使用公用房问题。学校相关部门将定期检查公用房屋使用情况,对违反学校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处理,决不姑息。

特此通报

资产管理与后勤处

2020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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