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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核对各单位用房明细的通知

发表于:资产管理处 点击:

校内相关单位:

根据学校公房管理工作安排,资产管理处将开展校内各管理、服务与业务机构(名单详见附件1)所属用房的信息核对,请相关单位指定专人于2021年9月13日11:30前,将联系方式发送至信箱liu_hui@jlu.edu.cn,我处以回复邮件方式将需要核对的单位所属用房明细表电子版反馈给相关单位。请各单位于2021年9月18日11:30前,将核实后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纸制版报表送至资产管理处公用房管理科(中心校区鼎新楼C453室)。

请相关单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根据本单位实际用途核实公房信息,严格执行《吉林大学公房管理办法》(校发〔2021〕192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附件2)相关规定,对于违反文件规定的行为,要立即整改。资产管理处在对各单位信息核实完成后,将开展现场检查,检查时间不另行通知,现场如发现信息填报不实或存在违规使用情况,将按照“管理办法”文件中监督管理相关条款处理。

联系人:刘辉

联系电话:85168907

附件:

1.管理、服务与业务机构

2.《吉林大学公房管理办法》(校发〔2021〕192号)

资产管理处 

2021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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