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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寒假期间办理资产相关业务的通知

发表于:资产管理处 点击:

资管发〔2023〕1号

校内各单位:

根据学校2023年寒假假期安排及相关工作要求,结合资产管理工作实际,现将资产管理处2023年寒假期间办理资产相关业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业务办理范围

目前“国有资产全生命周期管理平台”已正式上线,所有资产业务均通过该系统线上办理,原资产管理系统停止使用。寒假期间资产入账、验收、报废处置业务均通过新系统办理,购置论证业务继续通过采购系统办理。新系统具体操作请查看资产管理处《关于“吉林大学国有资产全生命周期管理平台”上线试运行的通知》(登录网址:https://zc.jlu.edu.cn/校园网或通过vpn访问)。

1.入账业务

资产入账业务,原系统出具的入账凭单,在2022年末没有及时办理财务报账手续的已经作废,需重新在新系统提交入账申请。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固定资产入账:宋老师,电话:18504315562

无形资产入账:崔老师,电话:13630321717

2.论证及验收业务

按照寒假期间办公时间,受理论证、验收业务。

联系人:曹老师,电话:17843103311

3.处置业务

寒假期间资产处置申请请登录“国有资产全生命周期管理平台”进行线上办理。涉及楼宇装修施工、实验室改造、搬迁的相关单位,请及时电话联系,联系人:郝老师,电话:19975823528

二、寒假办公时间

寒假期间资产业务办理时间:

2023年1月11日、1月17日、1月31日、2月7日。

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望周知!

资产管理处

2023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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