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大学2023年港澳台研究生招生工作已经结束,根据教育部、吉林省教育考试院及吉林大学相关规定,经学院(所、中心)考核合格,现将我校拟录取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为2023年5月11日至2023年5月24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反映。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取消录取资格。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吉林大学鼎新楼A416室 电话:0431-85166371
附件:吉林大学2023年港澳台研究生拟录取名单.pdf
吉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3年5年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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