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吉教财字〔2016〕36号)及吉林省物价局 吉林省财政厅 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取消高等学校部分教育收费标准备案的通知》(吉省价综〔2016〕208号)要求,依据《吉林大学信息公开办法》,现将吉林大学2018级高职(专科层次)及预科生学、宿费标准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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