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发〔2024〕290号
校内各单位:
经2024年11月6日中共吉林大学第十五届委员会常委会2024年第25次会议研究决定,任命修远为研究生院副院长(挂职),挂职期为一年,自2024年11月6日至2025年11月5日,挂职期满,挂任职务自然免除,不再办理免职手续。
吉林大学
2024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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