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党发〔2022〕45号
医学部党工委,各基层党委(总支、直属支部):
经2022年9月8日中共吉林大学第十五届委员会常委会2022年第17次会议研究决定:
张淑红同志任副处级组织员(编制在学生工作部);
付启芳同志任校医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免去:
付启芳同志的纪检监察机构第四纪检监察室主任职务;
刘红同志的副处级组织员(编制在学生工作部)职务;
张淑红同志的学生公寓管理与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陈凯光同志的校医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职务。
中共吉林大学委员会
2022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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